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关于2022年拟录取考生政审及其他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生点击下载审查表,提交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5月13日前以机要、EMS或顺丰形式寄至研招办。按国家规定,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院将根据招生管理系统(http://app.snai.edu)中的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地址等相关信息,于4月末向各单位寄送调档函件。请考生根据系统中反馈的EMS单号信息,实时跟进材料寄送和办理进展,并及时与研招办沟通。非定向往届生人事档案应于2022年5月13日前以机要形式或高校EMS档案专用通道寄至研招办。非定向应届生的人事档案调档时间可推迟到毕业后。定向生不调档,系统内档案地址信息仅用于完成政审。审查表如与人事档案同步寄送,切勿将审查表封存入人事档案。

  二、体检

  考生可点击下载附件,按此表要求前往居住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医院进行体检。考生亦可使用上述医院所提供的健康检查表原件,但体检内容必须包含我院体检所需项目:内科、外科、视力、辨色力、血压、体重、腹部B超(肝、脾、胆、胰、肾)、心电图检查、X线胸部检查、血液化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体检后,考生应汇总健康检查表、体检报告原件(含各类化验单,有效时限为3个月)及本人填写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于2022年5月13日前以EMS或顺丰形式寄至研招办。

  三、材料(含档案)回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200号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收件人:肖老师

  电话:021-69768051

  邮编:201702

  四、录取通知书

  我院将根据招生管理系统中的考生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于6月中旬寄出录取通知书。请考生确保通讯地址准确、详尽,并根据系统中反馈的EMS单号信息,实时跟进寄送进展。

  五、非定向生党团关系转接

  党组织关系转接应开具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明“中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委员会”,由“某某单位”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回寄地址及联系人、电话、邮编等信息务必填写清楚。介绍信应密封,并由新生党员在报到时交研究生部党总支。介绍信须在有效期内,逾期不予接收。研究生部党总支联系人:钟老师,021-39768243。

  团组织关系转接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完成。转入团组织全称:上海市上海市市级机关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2022级新生临时团支部。“智慧团建”系统操作路径(选择组织):团上海市委、上海市市级机关团工委、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团委 、 上海市市级机关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2022级新生临时团支部。新生团员应同时在团员证上办理转出手续,入学后由新生团支部统一办理团员证上的接收手续,转入组织公章为“共青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委员会”。

  六、非定向生户口迁移

  新生户口办理说明:上海生源的新生户口不予迁入;在上海市高校读本科的非上海生源应届生,建议将户口迁入我院(方便毕业时办理落户手续);其他非上海生源的新生户口建议不迁入。

  如需把户口迁到我院的,迁入地址为“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盈港东路777号”,落户地警署为“徐泾派出所”。户口在报到后十天内均可办理,过时不再补办。新生在原所在单位交纳的公积金、养老金,不转入学院,仍由原所在地有关部门保存。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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