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20〕25号)、《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等文件精神,启动并开展了2021年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报告和参评周期性合格评估的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撰写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现予以公布,详情见附件。
研究生院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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