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建立有效的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机制,完善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体系,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结果的客观、公正,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为保障研究生招生质量以及招生程序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英语课程教学的质量和效果,根据四川大学课程教学的实际情况,现公布2021级四川大学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英语)免修申请实施办法。
为了培养优良学风,规范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程序,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严明学术道德和纪律,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根据《武汉工程大学学术型研究生培养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制订本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以及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为规范武汉工程大学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全国工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为了规范深圳大学研究生教学、培养和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严肃教学纪律,维护教学秩序,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我校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为适应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西安邮电大学对硕士研究生导师的管理与服务工作,保证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范学位论文管理,严明学术纪律,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杜绝学术不正之风,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西安邮电大学规范研究生学术行为实施办法适用于在我校注册的研究生。本办法所称学术行为是指研究生从事学位论文或毕业论文撰写,及以我校研究生名义发表学术论文、报告、设计等活动。
为维护吉林大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制定违纪处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研究生。
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应按规定时间到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如不能按时返校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超过3天(包括3天)者,需研究生本人提交书面请假申请。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职责规范,我院就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招生、培养、毕业等环节中所应承担的工作内容做出具体要求和相应奖惩措施。
为构建研究生培养的激励、约束和监督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学位论文中的指导和把关作用,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处理》规定已公布,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