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关于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参加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附属医院(中心):

  根据《中山大学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实施细则》(中大研院〔2021〕18号)的有关要求,我校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含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须参加并通过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现将参加2023年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考试者仅限于我校各附属医院(中心)正式编制的临床医师,并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硕士研究生毕业且获得临床医学(含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后,在本专业从事临床医疗工作满3年(2023年8月31日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且获得医学硕士学位后,在本专业从事临床医疗工作满5年(2023年8月31日前);

  (二)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考核合格,或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培训,考核合格;

  (三)在科学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近五年内(2018年至2022年)同时取得以下学术成果:以第一作者完成4项高水平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会议论文、发明专利、专著、研究报告等,其中1项须为本领域重要科研成果);

  (四)拟申请学位的专业一般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合格证或专科医师培训合格证的专业相同;

  (五)目前在临床岗位工作,并且没有在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攻读或申请博士学位。

  二、报名事项

  (一)报考语种:英语

  (二)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2日至28日(周六、周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108室

  (四)报名考试费:120元

  (五)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在职临床医师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全国外语统一考试报名表》;

  2.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和第二阶段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专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4.学术成果(完成时间为2018年至2022年)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查后退回);

  5.照片电子版,以姓名命名,要求:A. 近期免冠红底标准彩色证件数码照片,背景无边框;B. 服装与背景色反差要大,不着制式服装或红色上衣;C. 人像清晰,脸部无局部亮度,常戴眼镜的人应配戴眼镜;D. 照片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为20KB以内,宽度120像素,高度160像素;

  6.大一寸纸版彩色证件照一张(通过考试后,用以办理考试合格证书)

  (六)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发给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地点

  申请人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一)考试时间:2023年3月 18 日8:30—11:30。

  (二)考试地点:中山大学,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四、有关说明

  (一)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开展 2023 年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的通知》(国医考发〔2022〕93号),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全国外语统一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标准分300分,对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印发“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

  (二)取得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凭“合格证书”以及其他必须的材料申请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10日

  (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020-8411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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