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关于班团组织一体化建设和设置兼职管理导师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根据《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5 号)文件精神,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我校将全面推进落实“班团一体化”建设,推行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同时,为进一步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意识形态工作,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设置1-3名兼职管理导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班级、团支部设置

  (一)实施范围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以硕士研究生为主。

  (二)实施时间

  2022年9月起全面推进实施。

  (三)设置要求

  1.合理设置班、团支部。实行班团组织一体化,以导师(组)或研究团队学生为主要模式设置班级(团支部)。每个班级(团支部)控制在 30-50 人,并明确一名主管导师指导班团工作。

  2.选好配齐班团干部。班(团支部)委员会由 5-7 人组成,人员配置应注意代表性,应包含每位导师的学生。 每个班(团支部)设团支部书记、班长(副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学术委员等负责班团事务,由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担任。学生干部应由选举产生,任期一年,由培养单位统一报研工部备案,表现优秀者可参评优秀学生干部。

  3.实行一体化运行机制。统筹协调开展工作,认真做好团支部和班级体日常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引领思想进步、组织学习奋斗、联系桥梁纽带、服务健康成长、完善自我管理的积极作用。

  (四)报备要求

  各培养单位党委要落实班级“班团一体化”工作运行机制,在9月9日前将本单位《全日制研究生班团干部信息一览表》加盖党委公章的PDF版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至sicauygb@163.com,联系人:李知谦,联系电话:028-86290968。

  二、兼职管理导师

  (一)岗位设置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数100—199人的培养单位可设置兼职管理导师1人;人数200—399人的可设置兼职管理导师2人;人数400人以上的单位最多可设置兼职管理导师3人。

  (二)任职条件

  中共党员、在职导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优良;工作能力强,服务意识好;年富力强,时间精力有保障;导师认可、学生认同。

  (三)岗位职责

  协助培养单位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

  考核及待遇

  由培养单位党委负责,党政齐抓共管,从师德师风、工作绩效、师生评价等方面综合考核,结果报研工部备案,考核合格者按班主任标准执行待遇。另,培养单位应根据工作量和绩效在年终考核奖励时予以适当考虑。

  (五)报备要求

  7月6日前将《兼职管理导师统计表》加盖党委公章的PDF版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至sicauygb@163.com,联系人:李知谦,联系电话:028-86290968。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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