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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时,若该生延期或者提前毕业,人事局需要学校相应证明。毕业生和预计毕业研究生可在“北京大学研究生自服务系统自助终端”上自助办理打印《研究生在校期间情况说明》。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北京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现将管理类联考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本学期的具体情况,现将毕业班研究生办理学籍异动的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近日,北京大学公布了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接收外单位学生旁听研究生课程的通知,办理旁听时间是9月6日-9月10日,只接收与我校有长期合作关系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在读研究生。
北京大学2022年1月毕业研究生应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人学籍信息的核对、更改及确认,之后再出现的信息更改将无法进行教育部电子注册,并影响到研究生的就业和学历认证。
《北京大学课程助教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助教在上岗前须经过学校、院系或任课教师的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担任助教岗位”。
经北京大学批准,兹定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上线研究生电子证明材料。正式运行后,电子材料的费用按财务收费立项标准收取:即纸质证明材料收费的一半/份/次/电子邮件地址。
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鼓励研究生刻苦学习并大力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北京大学设立闳材奖学金。现启动2021-2022学年度闳材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近日,北京大学公布了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选课信息,凡欠费(包括学费、住宿费)的同学选课无效。请每位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交费时间内足额交纳相关学习费用。
为了便于同学们合理安排本学期的学习与生活,现将本学期博士生岗位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大成国学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专业学位国家助学金和科学实践创新奖等发放安排发布。
自主设置二级学科仅限于在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包括在已有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我校还未启动的目录内二级学科和新设置的目录外二级学科。
2021年7月毕业研究生应于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本人学籍信息的核对、更改及确认,之后再出现的信息更改将无法进行教育部电子注册,并影响到研究生的就业和学历认证。
2020年6月8日至6月21日为校本部期末停课复习考试时间。考试题目应由任课教师或教学小组根据课程内容和教学要求拟定,应做到试题难易适度,份量得当,以利于鉴别学生的实际水平。
北京大学各院系应制定严格的选拔标准,有条件的院系,可以将硕博连读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申请考核入学的学生进行对比,择优录取,且必须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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