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南京师范大学人文社科重大项目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或部门: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培育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2021年度我校人文社科重大项目培育申报工作已启动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的要求:

  1.设立宗旨:为提升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在全国的竞争能力,规范和加强重大项目培育的实施与管理,孵化更多高质量、高水平、有影响的重大项目,学校启动重大项目培育工程。

  2.培育目标:通过2-3年的预研,能够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重大科研项目的立项,并培育一批优秀的科研团队。

  3.遴选与培育原则:公平竞争、择优立项、严格管理、铸造精品。

  二、申报条件:

  1.重大项目培育采取集中申报的方式,项目主持人限报1项,且不得参加其他培育项目的申报。

  2.申请者原则上应具备高级职称、学术造诣高、学术声望好、组织能力强,在所申报领域已取得一定前期研究成果,符合如下条件:

  (1)近5年至少主持过一项国家项目并已结项;

  (2)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稳定的研究团队;

  (3)近5年有与研究方向密切相关的高质量系列研究成果,包括著作、论文;

  (4)近5年获得省部级科研奖项。

  3.提倡项目团队整合校内外研究资源进行跨学科研究,鼓励与研究课题有关的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其中至少有4名正高职称的成员。

  4.项目选题立足学科前沿,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基础理论和实践问题为目标导向,符合国家科研发展战略需求。

  5.项目论证问题意识强烈,研究内容明确,研究思想清晰、研究方法科学,研究方案合理可行,与国家各类重大研究方向衔接紧密。

  6.项目实施计划与经费预算合理,有如期完成研究任务并取得预期成果的可行性。

  三、项目申请与立项程序

  1.项目申请需填写《南京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培育申请书》,由申请人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查、筛选并签署具体意见后,提交给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2.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匿名评审,提交学校文科学术委员会确定立项的具体项目,经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发布立项公示后予以正式立项。

  四、项目立项数量、执行期和资助额度

  1.重大项目培育每年10项左右。

  2.项目通过立项后纳入第二年预算,项目执行期为2年。如遇特殊情况,本人申请,经相关程序审批后,项目的完成时间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为6个月。

  3.学校资助额度为5万/项。除学校资助经费外,学院或学科对培育期的重大项目进行1:1配套,资助总经费共为10万元。项目经费在财务处设专门账户,专款专用,专家咨询费、劳务费不超过项目经费的80%,其中校内专家咨询费、劳务费不得超过项目经费的50%。学校资助经费分两期下达,首次拨付总经费的50%,项目中期考核合格后再拨付项目经费剩余的50%。项目研究期限(包括准予延长的期限)届满后,课题组不得再继续使用剩余的项目经费。

  五、项目实施管理

  1.获准立项的重大培育项目申请书即为有约束力的协议书,项目主持人应按照约定开展研究工作。

  2.重大培育项目主持人不得随意更换,若因特殊原因而使项目无法继续执行,经学校批准可变更主持人,继续完成研究任务,或核准后终止培育。

  3.重大培育项目执行期内,负责人须凝练国家社科重大选题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争取进入指南,并组织团队申报国家社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六、结项条件

  1.重大培育项目在培育期获立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重大科研项目1项,或者获得重大转重点项目1项,视为直接结项。

  2.项目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二视为研究任务完成:

  (1)培育项目进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选题指南;

  (2)在研期间在C类刊物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出版专著1部。

  (3)在研期间完成与研究方向密切相关的且获得省部及以上肯定性批示或采纳应用的决策咨询研究报告1份。

  (4)其他足以证明其研究水平和能力的标志性、创新性研究成果。

  3.每年12月为项目的结项时间。项目主持人须在11月底之前填写结项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成果复印件申请结项。

  4.未合格者或逾期不结题者,剩余经费原渠道退回,不再给予资助该类项目。

  5.如项目未经学校培育获立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重大科研项目的,学校在原配套经费中追加5万元经费。

  七、材料申报

  请各有关学院科研秘书于2021年12月3日之前集中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须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出具推荐意见、学院盖章)一式7份连同附件证明材料一式1份交至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仙林校区厚生楼204室)。

  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请各学院科研秘书把电子版《汇总表》(附件二)和《申请书》发送至我院邮箱shkxc@163.com,邮件注明“学院名+校重大项目培育申报”字样。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有关学院认真组织,积极做好2021年度我校人文社科重大项目培育申报工作。

  联系人:刘罗婉 戴静 联系电话:85891970联系邮箱:shkx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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