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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拟于6月、9月、12月下旬各召开一次。上半年6月批次主要审议学历教育研究生学位、在职专业学位博士学位以及各类研究生补授学位事宜;下半年9月批次主要审议延期毕业学历教育研究生学位以及各类研究生补授学位事宜;
来源: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2023-04-25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