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关于做好第五届湖北博昊济学基金会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弘扬中华民族重教助学传统美德,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湖北博昊济学基金会决定2022年继续资助我校优秀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热爱祖国,品学兼优,具有回报社会和家乡的感恩之心;

  2.未获博昊基金会资助的孤儿、烈属、残疾以及家庭突遭重大变故,无能力负担学习、生活费用的2019级、2020级、2021级普通全日制在读学生;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亲属(爷爷、奶奶、兄、姐、伯、舅、姑、叔、姨)均无经济能力供给学费的2022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4.接受基金会《章程》、自愿加入基金会,承诺自觉履行基金会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二、资助标准

  1.资助200人,每人每月1000元,按月发放(7、8月除外),每年合计10000元;

  2.符合基金会规定的可连续资助,直至毕业;

  3.继续攻读硕士、博士以及出国深造的,可按规定申请学业资助。

  三、申请材料

  1.《湖北博昊济学基金会资助申请表》

  2.《申请书》(本人手写)

  3.本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4.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5.所在村或街道居委会(社区)的贫困证明;

  6.所在学院的在读和贫困证明(2022级学生待开学后由所在学院开具);

  7.依困难类型,提供当地民政部门的《特困证》、《最低生活保障证》、《社会扶助证》复印件或相关社会组织的贫困以及相关证明;

  8.结合自己的经历和对博昊基金会的认识与理解,写一篇1000字以上对公益组织、慈善事业的感想心得。

  四、评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审核后于2022年9月28日下午5点前,将每名同学的材料按1-8顺序装订,并填写汇总表,将纸质版申报按照汇总表顺序整理后提交至研究生院思政办公室(行政楼617室,电话:88661287)。

  2.基金会工作人员审核、筛选、公示后,确定200名资助名单。

  3.学校根据资助名单按月发放资助金至学生账户。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确保学生知晓到位。要对孤儿、烈属、残疾等特殊群体点对点宣传,实现应助尽助,精准资助。

  2.各学院要做好材料收集和初审工作,按要求报送完备的申报材料。

  3.申请人不得自行删减申请表中的内容,最后一栏推荐人不能空,推荐人建议为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或班主任。2022级学生推荐人可进校后再填写。

  4.申请人必须认真阅读基金会《章程》、申请须知并认同和接受基金会“因他助而生感激心,因感激心而助他求”的理念。

  湖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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