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督导委员会成员和成立各学院研究生督导分委员会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指示精神,强化我校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完善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管理体系,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充分发挥各培养单位在研究生教学中的主体地位,激发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学校决定在各学院成立研究生督导分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推荐1-2名研究生导师作为校研究生督导委员会候选人,原则上新推荐候选人年龄在55-6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热爱学校研究生培养工作;

  2.各学院根据本院研究生培养要求,成立学院研究生督导分委员会,参照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督导章程,制定学院研究生督导分委员会章程,并将分委员会成员和督导工作章程一并报送校研究生院备案;

  3.学院研究生督导分委员会成员可以同时担任校研究生督导委员会委员,校研究生督导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与本科生督导组成员不重复;学校将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的需要,从原研究生督导组成员和其他教授中遴选部分人员共同组建成校研究生督导委员会,并经校长办公会讨论批准后成立。

  4.为便于校研究生督导委员会开展工作,各学院需明确各学院研究生秘书为学院研究生督导工作联络员,若指派其他老师担任学院研究生督导工作联络员,需报研究生院备案。

  各学院请于4月15日下午17点30分前,将推荐名单纸质版(盖章)报送研究生培养处。

  联系人:华健 联系电话:62901225;地点:2号行政楼324室。

  研究生院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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