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学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研究生院审核,根据各专业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排名,拟录取刘文明等18名考生为我校202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表。公示期为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9日。公示期间,考生若有疑问,可向我校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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