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现将2023年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2023年应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审核内容

  (一)博士研究生

  1、修满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16学分),学业成绩合格。

  2、完成必修环节,获得规定学分(4学分)。

  (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1、修满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25学分),学业成绩合格。

  2、完成必修环节,获得规定学分(4学分)。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修满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24学分),学业成绩合格。

  2、完成必修环节,获得规定学分(8学分)。

  3、其他教指委规定学分。

  三、时间安排

  1、2023年3月10日—4月10日 研究生提交材料

  研究生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将所需审核材料和表格上报所在学院。

  2、2023年4月10日—5月30日 各学院审核

  各学院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对研究生的课程成绩、学术活动、教学实践等各培养环节进行全面的审核,毕业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能进行论文答辩。

  3、2023年6月10日前

  各学院将应毕业研究生情况统计表报研究生院。

  四、有关要求

  1、请学院在完成毕业资格审核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本学院应毕业研究生(含超学制)情况,按照《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的通知》(成理研工作2017[13]号)等文件规定,根据研究生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及学位论文答辩情况,结合学生个人申请和导师意见,对研究生作出毕业、结业、肄业以及延期毕业的建议,并将结果汇总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材料制作研究生的毕业、结业、肄业证书。

  2、各学院应严格对研究生的相关材料做好审核工作,涉及的各类表格应填写全面、内容详实,并按时将结果报至研究生院,杜绝错报、漏报、多报。

  3、各学院需进一步做好研究生欠费催缴工作。欠费研究生需在缴清欠费后方能进行毕业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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