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中央音乐学院第一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等相关要求的通知

  拟在本学期参加答辩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成绩合格、学位音乐会和作品通过、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并经我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可获得相应学位。

  本学期答辩工作流程如下:

  一、申请答辩的资格

  1.完成教学方案里的全部课程、获得规定的学分,并通过论文开题。

  2.在申请学位最长年限内(自入学之日起硕士生为五年,博士生为八年)。

  二、提交论文查重电子版

  1、10月7-9日24时提交学位论文定稿电子查重版,发送到邮箱:yjsxw@ccom.edu.cn

  本次提交的查重版本,只要文章的正文、绪论、结论、注释及参考文献,封面、原创性声明、论文使用授权、目录、中英文摘要、后记、图表、谱例等删除。经“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包括文字重合百分比是否合格、论文字数是否符合各专业方向的要求等。

  邮件的主题为:XXX的查重论文(如张三的查重论文);

  电子版必须是1个文档(可以是doc,docx,wps,caj,txt,pdf格式),以附件方式提交,附件文档名称为:姓名,学号,论文题目,手机号,专业方向(每项中间以半角逗号分隔,学号字母必须大写,专业方向名称按学生证上的填写),例如:

  张三,12TZ801,贝多芬《钢琴奏鸣曲》研究 ,13XXXXX888 ,钢琴演奏

  查重电子版只提交1次,不要重复提交。多次提交的,以第一次的版本为准。

  2、10月10-11日期间将《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意见书》提交给系秘书老师(答辩申请书和导师意见书从研究生部网页下载区下载),系秘书老师汇总签字后最迟于10月14日前提交到研究生部。研究生部对申请论文答辩学生的成绩进行统一审核。

  如未在规定日期内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意见书》,或成绩审核未通过,则本次论文电子版不予检测。

  三、盲审与提交纸质版论文

  论文查重结果10月17日起公布在我院研究生部网页公告栏,检测合格的同学按如下要求提交论文:

  博士生于10月19日17时前提交用于盲审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发送到邮箱:yjsxw@ccom.edu.cn,邮件的主题为:XXX的盲审论文;论文附件文档名称为:姓名-论文题目。作曲和电子音乐作曲方向同时提交学位作品电子版到百度网盘,作品名称为:作品1-作品名称,作品2-作品名称,依此类推,并在邮件中提供“百度网盘地址和分享密码”。此次提交的论文及作品不要原创声明和使用授权页面,封面只写论文题目、所在院系和研究方向,论文正文及绪论、后记等也不得出现本人及导师姓名等信息。盲审结果于11月8日起公布在研究生部网页公告栏。盲审合格的同学于11月10日17时前到研究生部提交用于答辩的学位论文纸质版6份,作品纸质版(电子音乐方向提供光盘)每首一式5份(音乐美学教研室博士生在提交盲审论文同时,须到音乐学系办公室办理预答辩事宜,盲审不通过者不能参加预答辩,预答辩通过方可进入正式答辩)。

  硕士生于10月21日17时前到研究生部提交用于答辩的学位论文纸质版5份(硕士学位论文无需盲审)。以下方向同时还须提交:作曲和电子音乐作曲方向作品每首一式作曲和电子音乐作曲方向作品每首一式4份;音乐文献翻译方向原文和译文各4份。

  论文必须双面打印,用于答辩的论文、作品、原文及译文的规范、格式及装帧等要符合《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制度汇编》最新版的规定;论文必须附有原创性声明,并须作者本人签名;使用授权书有两项,附件为必须授权(须作者及导师的签名),附件即电子杂志社(知网)授权为自愿授权。已于往年毕业本次申请答辩者,提交答辩论文的同时提交2寸蓝底证件照片1张(背面注明学号和姓名)。

  四、答辩注意事项

  1.本学期答辩预计在11月30日前完成。答辩日期及地点确定后将及时公布到研究生部网页公告栏,请同学们及时查询。

  2.表演专业研究生的毕业音乐会与论文答辩在时间安排上应尽量靠近;毕业音乐会应安排在论文答辩之前。

  3.论文答辩若需在答辩会场悬挂条幅,请提前到研究生部凭“研究生一卡通”办理借用手续,并最迟在答辩后1个工作日内归还,以免耽误其他同学借用。

  4.答辩程序及注意事项请阅读《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制度汇编》最新版之相关章节。

  答辩人务必在答辩结束后当场获知自己的答辩成绩。

  五、答辩后还须办理的事项

  1.答辩后论文题目如有改动须提交《答辩通过后学位论文题目改动告知书》(研究生部网页下载区下载表格)。

  2.答辩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学生,在答辩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部提交学位论文1份(必须有原创声明及授权我院使用签字)。以下方向同时还须提交:作曲方向A4规格的学位作品每首各1份,并提供所有作品的演出音频或视频(或作品的小样)光盘一张;电子音乐作曲、音乐录音艺术方向包含全部学位作品的光盘1张。作曲专业提交的作品装订应与论文大小一致。

  此次提交的论文及作品用于院学位委员会审核使用,材料不全的不予上会。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学位。

  3.答辩成绩在70-80分之间(不含80分)的学生,如果还想参加本学期院学位会的审核,要按照答辩委员会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论文博士生6份、硕士生5份(必须有原创声明及授权我院使用签字),及《学位论文修改完善认可表》博士生6份、硕士生5份(研究生部网页下载区下载表格,并须导师签字认可),在答辩日后一周内提交到研究生部。以下方向同时还须提交:作曲方向A4规格的学位作品每首各1份,并提供所有作品的演出音频或视频(或作品的小样)光盘一张;电子音乐作曲、音乐录音艺术方向包含全部学位作品的光盘1张。作曲专业提交的作品装订应与论文大小一致。修改后的论文在本学期院学位会召开前如获原答辩委员会通过,可提交院学位会进行审核决定是否授予学位。

  4.为保护本人知识产权,避免未发表的学位论文被不正当引用或使用,建议经院学位会审核获得学位的同学授权知网电子出版论文(自行出版的除外)。可在提交答辩后论文的同时向研究生部提交授权知网出版的纸质版论文1份。

  有关论文答辩的通知发布在研究生部网页公告栏,请每周至少三次登陆网站查看。答辩流程如有改动会即时更新,届时请以新通知为准。

  如有疑问请拨打研究生部电话6642567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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