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优秀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根据安徽财经大学《关于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实施办法的通知》(安财发〔2021〕3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评选2023年 “优秀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优秀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授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包括研究生辅导员(班主任)、学院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积极参与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专业教师、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参加评选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2.师德师风优良。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引领社会风尚,以高尚品行和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以身作则,积极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3.专业能力过硬。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工作中体现人文关怀。灵活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拓展工作途经。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吸引力、感染力强。

  4.育人实效突出。开展研究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解决研究生的思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成绩突出,得到师生广泛认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有一定的影响力。

  5.近三年受到校级及以上思政类、党建类或其它综合奖项表彰者优先考虑。

  6.参评教职工原则上应有2年以上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工作经历。

  二、评选指标

  本年度优秀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指标共6名。

  三、评选程序及表彰

  1.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自行申报,提交《优秀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申请表》(详见附件)。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参评对象1名。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对初选名单进行评审并公示。

  4.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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