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此项工作,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教育部推免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南京财经大学实际,特制定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为规范管理,确保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的有关规定,特对海南大学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进行规定。
为规范学校研究生管理行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为提高海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论文的质量,规范学位论文的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海南大学MPA教育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为规范海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班的教学管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使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此制定本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硕士专业学位导师队伍建设,有效利用校内校外的人才资源,海南大学决定采用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共同指导制,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指导工作。
为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严格教学秩序,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和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对我校研究生的课程教学、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作如下规定。
近日,海南大学发布了(MPA)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及社会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为加强海南大学学术道德建设和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树立求实、诚信、向上的学术风气,杜绝学位论文撰写过程中的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近日公布了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规定。
为加强与政府的合作与互动,建设开放型MPA培养模式,汲取社会智力资源开展MPA教育,加强兼职教师管理,提高MPA培养质量,制定本规定。
为建设高质量的MPA研究生导师队伍,提高MPA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相关管理规定以及MPA研究生教育实际,制定本规定。
为适应MPA研究生教育特点和要求,保证和提高MPA研究生培养质量,制定本规定。MPA研究生任课教师是指为MPA研究生授课的所有教师,包括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一般应具有副教授或博士学位。
海南大学MPA研究生须自觉遵守海南大学和海南大学MPA教育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课程教学活动以及其它与此相关的活动,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
为规范MPA研究生课程学习过程中的相关环节,提高MPA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相关管理规定以及MPA研究生在职学习实际,制定本规定。
为规范MPA研究生课程学习过程中的相关环节,提高MPA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相关管理规定以及MPA研究生在职学习实际,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