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大学撰写学位授权点2021年质量建设报告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建立更加有效的质量保障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20〕25号)、《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0-2025 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的通知》(豫学位办〔2021〕2 号)和《郑州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自评方案》,现将2021年学位授权点质量建设年度报告的撰写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任务

  各相关学位授权点参考《学术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和《专业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列出的主要内容逐项进行编写,但不局限于抽评要素中所列的主要内容。编写时应体现年度(2021年)建设总体情况、制度完善及执行情况、人才培养特色以及工作亮点和成绩等,相关数据统计可以使用图表表示。

  二、统计时段

  年度报告统计时间段为2021年1月-12月。

  三、具体要求

  请相关学位授权点按照工作任务的具体要求认真撰写,并于2022年2月25日前将《学位授权点质量建设2021年度报告》(word及PDF版本)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郑州大学行政楼242房间。

  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联系人:陈老师电话:67781990邮箱:xwb@zzu.edu.cn

  专业学位授权点联系人:杨老师电话:67731597邮箱:zyxwb@zzu.edu.cn

  研究生院

  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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