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经研究,学校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后简称“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论文评阅与写作的进展情况,于2021年11月26日前自行确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具体时间,认真完成答辩工作。

  二、答辩方案

  此次答辩原则上须在校内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办法》文件要求线下完成。特殊情况下,培养单位需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远程视频答辩工作方案(试行)》制定学院细则并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方可线上完成。原则上,此次答辩工作中同一个答辩小组内的研究生要采取同一种答辩方式,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研究生院报批。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评审后修改质量控制环节

  学位申请者应按照评审专家意见认真修改学位论文,填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论文质量控制表(评审后修改)》后,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答辩申请,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报各导师组,各导师组汇总名单并制定此次答辩工作安排报送至所属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审定后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在学院官网上公告答辩时间、地点的安排,同时将签字盖章后的答辩工作安排报研究生院审批后方可进行,未经批准,答辩无效。特别说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论文质量控制表(评审后修改)》将作为学位论文档案材料之一。

  (二)强化答辩质量控制环节

  1.答辩前培训学习。各培养单位应组织导师组认真学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把握答辩工作要求和程序,确保组织的答辩工作合法合规,真实有效。特别说明,为进一步提高论文答辩质量,博士研究生每组答辩人数每半天不得超过2人,硕士研究生每组答辩人数每半天不得超过5人。各答辩委员会要在答辩过程中设置专门环节,由学位申请者就学位论文评审专家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进行回应(重点说明修改的情况),回应情况需记录在答辩记录本中。

  2.答辩中守正尽责。答辩委员会应根据不同学位类别,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进行把关,认真听取答辩人汇报,对于学位论文的格式和研究范式存疑应及时告知答辩人,在无记名投票环节公平公正作出决议,维护学位声誉。

  3.答辩后记录整理。学位申请者、答辩委员会秘书应按照规定及时选填学位申请表(附件4-7),外国留学研究生选填附件8-10(单独下发),学位申请表中的学位委员会审核意见表一页暂不用填写,线上答辩的还应按照要求收集整理远程视频答辩电子档案。特别说明,各培养单位在此次答辩后仍需向学校提交完整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学位申请材料,因此,学位申请表的填写要求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具体布置。

  (三)落实答辩后修改质量控制环节

  在正式答辩后,学位申请者需根据答辩委员会委员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论文质量控制表(答辩后修改)》,此表也将作为学位论文档案材料之一。

  四、工作纪律

  各培养单位应严明学位授予的工作纪律,各导师组和导师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财〔2005〕10号)文件精神,不得以各种名义要求“学生承担补行答辩费用”。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办法》(中南大学位字〔2010〕15号)第十四条规定的“补行答辩费用由答辩者自己承担”废止。

  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学位信息上报等学位授予相关事宜,研究生院将另行通知。

  如有特殊问题需咨询,请发送电子邮件联系学位办,联系邮箱为xwb@zue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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