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关于开展 2022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2〕1 号),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2 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的通知》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毕业年级除外),成员基本稳定,专业、能力结构较为合理。每位学生原则上只能参与一个项目。鼓励跨学科、跨年级、跨专业的学生组成团队申报项目,团队参与学生数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指导教师1-2名,创业项目鼓励配备创业导师。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

  二、项目类型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三类: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5月4日-5月10日,学生成立项目团队,联系指导教师,并向学生(主持人)所在学院提交《新乡医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或《新乡医学院大学生创业训练与实践计划项目申请表》、汇报PPT、汇报视频(时长5分钟)及其他支撑材料。各学院做好项目申报动员、项目指导和材料汇总工作。

  2.项目立项评审:5月11日-5月13日,学院组织专家针对学生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排序。评审结果学院内公示,根据学校下达指标,把推荐项目的相关材料提交教务处。学院需提交推荐项目主持人提供的所有材料(电子版)、申请表纸质版,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学校评审:5月14日后,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

  4.立项项目公布:学校评审后公布评审结果,并根据省教育厅给我校分配指标确定项目的立项数量和等级,推荐参加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同时培育一批校级项目。

  5.为确保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目标和项目水平,对批准立项的国家级和省级大创计划项目,学校将根据项目层次和类型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2万元/项,省级大创计划项目1万元/项。

  四、其他事项

  1.项目申请人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每名学生只能主持或参加一个项目。项目实施期限为1-2年,且应在项目负责人本科毕业前完成。

  2.参加项目的人员及项目研究内容一经公布,原则上不予调整。

  3.项目选题应当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预期成果具有创新性和可考核性,避免过空过大。研究结果要有一定的理论与实际意义,经费预算要合理。不建议选用和往年项目相近或相似的题目。

  4.为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以下简称重点支持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研究团队要有效利用高校和社会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大学科技园、技术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研究平台的学科和科研资源,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颠覆性技术创新、实质性创业实践。从本年度开始,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中鼓励大学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

  5.学生录制汇报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可采用桌面录制软件等方式进行录制。录制前应对汇报过程中使用的多媒体课件(PPT、音视频、动画等)认真检查,确保内容无误,排版格式规范,版面简洁,声音清晰,符合录制(拍摄)要求。避免在镜头中出现有广告嫌疑或与项目无关的标识等内容。采用单一视频形式,文件MP4格式,大小不超过30M。

  6.本次项目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务必认真组织落实,精心组织申报,广泛动员广大学生积极参与申报并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分配指标数评审,按照推荐顺序择优上报。

  7.有在研项目未结题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允许再申报新项目,今年5月能完成在研课题结题的,可继续申报。

  各学院请把相关材料于5月13日前报送勤政楼108办公室,届时电子版材料U盘拷贝。

  联系人:杨楠 王耀坤 联系电话:3029248

  教务处

  2022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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