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硕士(MPAcc)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与特色

  西安工程大学MPAcc教育项目面向会计职业,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熟悉市场经济一般规律,掌握现代会计学、审计学、财税管理及相关领域知识和技能,具有创新观念与国际化思维,具有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会计专门人才。

  1. 顺应“一带一路”倡议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秉承“厚德弘毅,博学笃行”的校训,依托学校优势资源,致力于打造纺织服装行业特色。

  2. 双导师制。每位学员配备一位学业导师和一位企(行)业导师。

  3. 实践教学。综合运用案例教学、沙盘演练、参加案例大赛、企业参观研讨、参与企业咨询等多元教学方法,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养、领导能力、沟通能力、执行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及社会责任感;开设实务专家讲座。

 

二、学习形式

  MPAcc研究生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我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日制研究生需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选择周内班或周末班进行学习。

 

三、学制

  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四、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办法

  2024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网上确认网报信息:所有考生在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4. 考生需填写完整联系方式,包括:本人固定电话、本人移动电话、亲属联系电话等;完整的通讯地址(含省、市(县)、单位、邮箱号等)、邮政编码。以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有效性需至少持续到2024年8月,以便及时通知考试、复试、邮寄录取通知书等事项。因考生联系方式不全、变更或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5.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 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于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如果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六、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1. 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 初试科目:(1)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204英语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英语二”满分为100分,均为全国联考或统考,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写,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3. 初试地点:由报名点设置。

  4.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工具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七、复试及录取

  1. 符合国家和学校当年复试要求的考生,可进入复试。复试工作一般应于2024年4月底前完成。

  2.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任何一门不及格者均不予录取。

  3.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4. 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非全日制考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当年政策执行。

  (2)列入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需通过陕西省、教育部组织的录检,并经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签字,方可正式录取。

 

八、培养费

  12000元/生·学年,如有调整,以当年学校通知为准。

 

九、其他

  以上政策依据教育部、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文件,以及西安工程大学有关硕士生招生文件制定。执行过程中政策如有变更,执行最新政策,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类公告。我校不负责通知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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