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部信息与通信工程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具有下述条件的同等学力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下列条件:(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2)辅修过报考专业的本科全部主干课程(含英语四级)且成绩优良。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10月8日-25日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考生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和“西安交通大学(10698)202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于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符合教育部规定享受初试加分及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并须在网上报名期间向学校研招办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仅士兵或士官身份)进行核验。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网上确认前将所需报考材料(详见报考条件)提交学校研招办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网上确认,否则网上确认无效。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单独考试(含强军)、美术与书法专业(135600)及设计专业(135700)的考生须选择我校报考点(代码:6111);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残疾考生如需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研招办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凡不按要求或不符合条件及相关政策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材料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的时间、所需材料及要求详见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西安交通大学考点(代码:6111)网上确认公告也可在学校研招网查询。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确认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不准予考试。

  考生应在考前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科目代码为5xx的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

  初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2数学(二)

  909信号与系统分析及数字信号处理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布。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由学校研招网统一发布,自命题考试大纲仅供参考,最终以试题实际内容为准。

 

四、复试

  复试时间:2024年3月中旬。

  1.复试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各学院(部、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学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含各类专项)、复试工作方案和各学院(部、中心)复试细则及安排由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发布。

  2.考生须于复试阶段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3.同等学力人员(除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加试按所报考的学科门类进行,考试科目及安排另行通知。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照有关部门审核结果执行。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五、录取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学院(部、中心)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和品德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学习期间不调档,不转户口,不享受奖助金,收费按协议执行。

 

六、体检

  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体检,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合格准予入学。

 

七、学制学费

  学制:2年,学费:2.64万。

 

八、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遵守有关招生考试规则和纪律,信守承诺,服从管理,遵守相关要求,维护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和安全。对于考生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存在申报虚假信息、材料不实、考试违规或作弊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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