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5日,“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成立40周年纪念暨面向新时代的中国环境法(学)高端论坛”在武汉大学举行。
1981年10月12日,经国家科委、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办公室和教育部批准,环境法所正式成立,它是亚太地区第一个专门从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学和研究的机构。1985年,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开始和武汉大学共建环境法所。2002年和2007年两次被评审为中国环境法学科中惟一的国家重点学科。
经过40年的建设,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以下简称环境法所)逐渐建设成为国家级的环境法治高端智库和国际一流的环境法学理论研究和创新基地以及环境法治教育和培训基地,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咨政服务、学术交流和信息资料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丰硕成果。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灿发在论坛上表示:“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40年来为我国环境法学科建设和环境法治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一直是我国环境法学界的一面旗帜。”
环境法所于1986年成为中国第一个环境法硕士学位授权点,1998年成为环境法博士学位授权点,培养了上千名高端环境法人才。环境法所教师开创性提出了调整论、一体两翼等学术观点,较早开展长江保护法、生物多样性法等问题的研究,引领了气候变化法、自然生态法等新兴领域的研究,为中国环境法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完善做出了关键性贡献。
对此,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吕忠梅认为,环境法所自成立以来发挥了中国环境法学研究的主战场、主阵地作用,为中国环境法学和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成长和不断发展壮大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据介绍,过去40年间,环境法所参与了几乎所有国家环境法律及百余部国家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的调研、起草、论证等工作,并向各级政府机关和部门提交了一千余份咨询报告。它还密切跟踪国际环境法的发展动态,为中国的环境外交、环境国际合作和环境条约履行提供参考意见和参考资料。《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ElizabethMrema女士表示,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在国际上有很好的影响力,她在自己20多年的国际环境法律实务生涯中,“总能看到武大环境法人的身影、听到武大环境法人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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