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2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业事务办理提示

  各研究生:

  新学期伊始,为方便在校研究生特别是2022级新生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生活,现将本学期的主要教学工作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学期教学安排

  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按校历于9月5日正常开课,共十七个教学周(含节假日)。各专业研究生课程及期末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国际商学院、政府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硕士、国际贸易学单考班教学相关事宜由所属学院另行通知):

教学安排时间备注
开课时间老生9月5日校历第1周
新生9月13日校历第2周
前半学期课程考试老生11月7日—11日校历第10周
新生11月14日—18日校历第11周
后半学期课程开课全体11月7日—11日校历第10-17周上课
期末结课周考试全体12月26日—30日校历第17周
期末考试周考试全体2023年1月3日—13日校历第18、19周
以上教学安排因疫情防控需要、北京市及学校最新部署有可能适时调整,届时请注意相关通知

  本学期以线下授课为主。个别任课教师无法入校、留学生单独开课的教学班,采取线上授课模式;涉及留学生、因疫情无法返校学生的教学班,采取线下线上双线教学模式。校院两级将同步做好未返校学生的排查和对接工作,也请无法返校的研究生主动与学院和任课教师进行联系,及时加入课程微信群,确保不落一人。研究生网络教学平台(e-learning)、智慧树、超星等线上教学平台使用指南见附件。

  二、信息系统及平台方面

  1.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204.172.201/graduate/index.do):查询个人学籍信息、制定培养计划、选课、查询课表、查询成绩、论文开题、答辩等。用户名为学号,2022级新生初始密码为yjs@证件号码后6位,共10位。首次登录后请修改密码并填写个人手机及邮箱,以便于校内联系及找回密码。如确因忘记密码无法登录,请与学院教务员联系重置。

  2.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右上角可快捷登录的其他平台:网络教学综合平台,查询课件、在线学习等;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对任课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价;课程论文查重系统,对期末课程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此外,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络教学综合平台、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也可通过学校信息平台(http://i.uibe.edu.cn)快捷登录,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uibe加证件号码后六位(字母小写),共10位。如有问题可发邮件至信息处邮箱it203@uibe.edu.cn。

  3.自助报到注册及成绩单、证明打印一体机

  设备安装地点:博学楼、诚信楼、求索楼、宁远楼一层大厅

  登录方式: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自助报到注册;通过学号登录自助打印系统。

  打印项目:中文在籍证明、英文在籍证明、中文成绩单、英文成绩单、答辩用成绩单、休学通知单、复学通知单和延期毕业通知单。

  收费标准:非毕业班免费打印次数为5份,可按实际情况打印所需项目,第6份起按5元/份收费,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进行线上支付。毕业班增加3份免费打印次数,建议用于打印答辩用成绩单。

  自助终端出具的成绩单、证明均已加盖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章。考虑双证分离等情况,硕士生毕结业后一年内、博士生毕结业后两年内仍可在自助机上打印中、英文成绩单。其他已毕业研究生需到档案馆申请出具(科研楼配楼四层、电话64492110)。

  三、学籍方面

  1.学期注册及缴费

  2022级新生的报到注册事宜按照研招办及学院的统一安排进行;老生请于9月4日前携带研究生证到各教学楼进行人脸识别自助报到注册。如受疫情影响或因病、因事不能按期返校注册者,应当事先向所属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请假,办理暂缓注册手续。逾期两周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将予以退学处理。

  老生通过人脸识别身份验证且无欠费记录的可完成报到及注册、打印并粘贴注册标签(请及时粘贴在学生证相应学期的位置上、切勿撕毁),有欠费记录的则仅完成报到,待补缴欠费后再进行补注册及标签打印。提示“未找到对应人员”的情况属于照片缺失或像素不足,请与学院教务员联系更新照片。已请假延期返校的研究生请于返校日到自助机补报到注册。

  新学年学费(含延期学费)、住宿费等可通过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pay.uibe.edu.cn/)线上缴纳,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DWJM@加身份证号后六位(字母大写),共11位;港澳台等特殊证件初始密码为DWJM@加学号。

  2.新生监护人信息填报

  按教育部要求,为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实施,所有全日制学历教育研究生(不含留学生)均需通过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路径为:学籍信息——核对并修改,录入“监护人1姓名”、“监护人1证件类型”、“监护人1证件号码”、“监护人2姓名”、“监护人2证件类型”、“监护人2证件号码”。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

  以上信息请在10月30日前填报完成,培养办将于11月上报教育部。

  3.学籍异动办理

  开学前两周集中办理学籍异动手续。休复学、短期出国由研究生本人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学籍异动申请”模块中提交线上申请,研究生导师、所在学院主管领导、研究生院依次进行在线审批。研究生院批准后,学生可在自助终端打印学籍异动通知单,供校内办理E卡、住宿等其他手续。尚未选导师学生的休复学手续及其他保留入学资格、退学等学籍异动手续则需提交纸质申请表。

  休复学:休学时间一般以一年为期。已休学者需在办理复学手续后再进行注册、选课等其他操作。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确有特殊情况应申请二次休学(办理流程同第一次)。培养办会定期对未休学、未请假长期离校及逾期未复学的研究生进行学籍清理。

  短期出国:研究生参加与学业有关的短期出国学习、实习与实践项目且超过1个月的,应进行出国申报。出国期间仍需缴纳学费,享受在校生待遇,回国后应到自助终端补注册。已在系统“学生联陪申报”模块申报联合培养项目且审批通过的研究生,不需再次申报短期出国。出国超过一年或因出国预计延期毕业的学生应办理休学手续。

  延期毕业:研究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可在原规定学习基本年限的基础上延长两年,延长期内应参加正常的学期注册。下一年度的线上延期申请将于2023年1月开通。

  结业与退学: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因未修满学分、论文未完成或答辩未通过者,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延期毕业手续并缴费者,均按有关规定予以结业、退学处理。

  4.照片采集及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教委相关文件要求,本年度起将组织对新生进行学籍证照采集工作。2022级新生校内统一采集时间为9月26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0月中旬将组织2023届预毕业生毕业证照采集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如在校期间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的(涉及省份、出生日期的不予受理),请务必于9月底前向培养办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或能体现变更情况的户口簿原件,以免影响后续的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工作。

  四、选课及课表方面

  1. 新生选课准备

  研究生应认真阅读所属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后,再进行选课。我校允许跨专业、跨院系选课,可选学分见各专业培养方案;博士生可选修全校硕士课,但补修课程记录成绩、不计入总学分。

  2. 培养计划制定

  老生的培养计划调整随补退选工作同期进行。新生培养计划制定及调整起止时间为9月7日—19日,路径为:制定培养计划——制定课程学习计划。因个人培养计划涉及后几学期尚未开设的课程,现只需将本学期待选课程列入培养计划即可(保持“不合格”状态)。

  博士生除制定课程学习计划外,还需填写必读书目、综合考核、实践环节、学术活动、科研发表、学位论文进展等内容。

  3. 选课及补退选

  老生选课及培养计划调整时间为9月2日10:00至9月16日12:00。2022级新生初选时间为9月7日10:00-9月9日12:00,路径为:选课系统——学生选课。

  选课和制定培养计划是两个步骤,不能互相代替。无论必修课还是选修课,均应在系统中进行“学生选课”。原则上选修人数不足6人的课程予以“停开”,9月9日下午培养办将视专业人数等具体情况统一处理,确认停开的应在补退选阶段改选其他课程。

  新生课程补退选时间为9月13日12:00-9月19日24:00。退选课程应同期在培养计划中删除,以免影响后期的毕业资格审查。系统补退选截止后再次确认停开的课程,由学院通知学生并受理线下改选课程手续。因请假、休学等错过选课的,应及时到学院教务员处办理线下选课。

  中期退课时间为11月7日—11月11日(校历第10周),研究生可在此期间到所属学院申请退选课程1门。

  4. 重修及培养计划外选课

  课程重修按选课步骤进行,系统将自动识别。必修课不及格,必须重修该课程或改选跨院平行课程。如重修时改选课程编码不同的平行英语课程,可直接录入课程编码,以跨专业课添加培养计划,系统将自动识别为学位课。选修课不及格,可以重修该课程,也可以改选其他课程、替代学分。如遇方案调整、课程停开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选修培养计划外课程、替代培养计划内学分。

  申请改选跨院平行课、放弃不及格选修课、培养计划外选课,均应填写《研究生校内课程学分替代申请表》,于补退选阶段提交学院研究生教务员。

  5. 课表及开课状态查询

  研究生完成选课后,可在“我的课表”项下查询个人课表,请注意各节次对应的授课时间,提前5分钟到教室上课。因疫情影响处于线上教学阶段的研究生,请提前测试网络并打开直播链接。鉴于补退选期间会有课程变动,请及时关注调停课公告或网上最新课表。

  另可进入“选课系统”,点击“开课查询”,查询全校课表。如发现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未在选课范围内,可进入“公共信息查询”,点击“查询开课情况”,确认开课状态。

  五、考试及成绩方面

  1.课程考核及成绩记载

  研究生课程成绩结合平时成绩、期中和期末考核成绩综合评定。期末成绩一般占70%,最少不低于50%。学位课成绩70分为合格,其它课程60分为合格。研究生同一课程旷课、或因其它原因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总时数的四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期末考核。

  以论文方式考核的课程,均以查重结果文字复制百分比(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作为期末成绩评定依据。文字复制百分比不超过20%的,认定为检测合格,每人每门课程仅有2次检测机会。

  如对论文查重系统检测结果有异议,应提交《研究生课程论文查重结果异议申请表》,上学期查重异议办理截止时间为9月16日(星期五)。因个人原因上传错误文稿提出异议申请的,均不予受理。

  2. 成绩查询及异议办理

  研究生进入“查看课程成绩”,可查询上学期成绩及单科排名。目前仍有部分任课教师尚未录入成绩或未审核公布,显示为“未提交”或“未公布”。

  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提交《研究生成绩变更申请反馈表》,上学期成绩异议办理截止时间为9月16日(星期五)。

  3.学分转换办理

  研究生出国学习需要办理学分转换的,应在出国前填写《研究生校(国)外学习修读课程申请表》,明确拟修读课程及替代课程,由所在学院审核、存档。转入学分不得超过本人培养方案规定最低学分要求的三分之一。

  研究生回国后,应在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申请校外课”模块提交线上申请,确认拟替代课程列入培养计划;并填写《研究生校(国)外学习修读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表》,提供由对方学校主管教学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原件及课程简介,经承担相关课程任课教师认定成绩、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4.毕业资格审查

  9月中下旬将开展2023年预毕业生的中期学业预警工作,即对毕业资格进行初审。请相关毕业生认真核对个人培养计划是否合格、培养计划所列课程与选课结果是否一一对应、改选跨院平行课或放弃不合格的选修课程是否已提交申请。

  六、其他

  本学期将继续组织国内外联合培养项目申报、学术发表奖励及研究生评教工作,请广大研究生及时关注培养办通知。

  以上相关申请表格下载地址:培养办网站下载专区

  联系电话:

  64496732(培养计划制定、排课、选课)

  64494992(学籍管理、期末考试及论文查重、成绩管理、硕博连读)

  64496802(校内课程替代、国外学分转换、毕业资格审查)

  64496045(网络教学平台、学生评教、联合培养、学术奖励)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2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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