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河子大学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产学研 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和自治区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应是已获批的校级示范基地。

  (二)近三年内有科研合作项目,或横向课题。

  (三)近三年内有联合培养研究生。

  二、申报程序

  (一)学院推荐。各学院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校级示范基地,并填写《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报书》。

  (二)学校组织评审。研究生院根据学院推荐的示范基地,组织专家评审,推荐优秀项目报自治区教育厅。

  (三)教育厅审核。教育厅采取材料审核、实地查看等方式,组织专家综合审议学校推荐结果。

  (四)公示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2022年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名单。

  三、申报要求

  (一)统筹规划,分类建设。各学院要紧密对接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本校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统筹规划,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发展,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分类建设。鼓励专业学位产学研联合培养基地积极申报。

  (二)加强引导,聚焦需求。申报基地要聚焦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文化润疆工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等。

  (三)严格审核,择优推荐。严格审核联合培养单位资质,择优推荐示范基地。

  详细要求参见《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四、材料提交

  申报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2年7月18日前报送研究生院。

  (一)《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报书》一式7份,同步报送Word电子版。

  (二)《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同步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滑晓晴0993-2057181 / 15700989085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7月1日

上一篇:石河子大学关于开展自治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石河子大学关于落实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的通知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在线报名

错误提示
立即提交
提交成功弹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