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202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809 法学综合二》

  一、考试要求

  《法学综合二》要求考生对民法、民事诉讼法的一些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有较全面的了解。民法学占 100 分、民事诉讼法学占 50 分。

  二、考试主要内容

  (一)民法学

  掌握民法的基本理论和知识,熟悉我国民事立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主要内容如下:

  1.民法总论:熟悉掌握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和运用;民事权利的分类及其意义;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制度;诉讼时效;掌握我国民法的自然人制度、法人制度。

  2.物权:熟悉掌握物权的分类、效力和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熟悉掌握我国物权法关于物权取得和变动、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善意取得、占有等相关法律制度;掌握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类型和效力。

  3.债权:熟悉掌握债的分类、债的履行、债的保全和担保、债的转移和消灭的法律规定;掌握不当得利之债和无因管理之债构成要件和法律效力;掌握合同的订立、格式条款的特殊规则、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和效力。熟练掌握合同解除的条件及其效力,情事变更原则。熟练掌握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和免责事由,各种违约责任形式的适用条件及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规

  则,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和赔偿范围。了解我国主要有名合同的法律规定。

  4.人身权:熟悉掌握人身权的类型和法律保护规则;掌握一般人格权的内容、功能和法律保护;了解各种具体人格权的含义、内容和法律保护。

  5.侵权责任:熟悉掌握侵权行为的一般构成要件,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以及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与责任的法律特征、侵权责任的免责和减轻责任的事由以及责任竞合规则、侵权责任中连带责任的承担。了解各类特殊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二)民事诉讼法学 掌握民事诉讼法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熟悉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主要司法解释。

  主要内容如下:

  1.绪论: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征;民事诉讼法的含义;民事诉讼法的各项基本原则的内涵、意义及在民事诉讼法中的表现;诉的概念、诉的要素和诉的分类、诉权的内涵及诉权学说、诉权保障的意义;反诉、诉的合并及分离。

  2.民事诉讼中的法院:法院的各项职权;民事审判的各项基本制度;主管的概念、确定主管的标准,法院主管的民事诉讼案件范围;管辖的概念、确定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民事诉讼各类管辖的具体内容、不同类别管辖之间的关系、管辖权异议和管辖恒定制度;判决、裁定及决定的含义、形式及内容、适用范围及其法律效力。

  3.民事诉讼当事人与代理人:当事人的概念及特征、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及诉讼义务;当事人适格的概念、意义及认定依据;原告和被告、共同诉讼、代表人诉讼、诉讼第三人;民事公益诉讼的含义、形式及当事人的确定;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概念及种类。

  4.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民事证据的概念与特征、证据保全的概念与适用的条件。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种证据、理论上对证据进行划分的标准;各种证据的特点及适用规则。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的概念和范围、证明标准的概念和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证明规则及证明程序、证据交换的规定,质证的程序、证明责任的基本内容、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

  5.民事诉讼保障制度: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概念与意义、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条件、财产保全的措施;期间的概念、期间的种类、期间的耽误和延展及各种送达方式;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概念、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种类、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种类及适用规则。

  6.民事诉讼程序: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涉外民事诉讼特别程序。各个程序中的相关制度及程序规则。

  7.民事非讼程序:民事非讼程序的概念和原理、民事非讼程序的类型;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程序、实现担保物权程序;各类非讼程序中的制度及规则。

  8.执行程序:执行的意义、执行与审判的关系、申请执行与移送执行的关系;执行程序的特点、执行的原则、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执行的开始、执行和解与诉讼调解的区别、执行担保与执行和解的关系;各种执行措施及实施程序、执行异议的程序及处理、暂缓执行、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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