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工程管理硕士(MEM)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土木与交通学院简介

  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位于五山校区,2008年1月由原建筑学院土木工程系和原交通学院合并而成。涵盖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力学、船舶与海洋工程、水利工程5个一级学科。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共建)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4个、工程硕士培养领域3个、本科专业8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广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广东省名牌专业2个、广东省重点学科3个。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教学科研队伍。现有教职工222人,其中专任教师178人。专任教师中正高职称61人,副高职称95人。本院博士生导师81人、硕士生导师152人。学院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6人,国家级青年人才4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4人,广东省珠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广东省教学名师3人,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4人,广东省特支计划教学名师1人,广东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5人,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卓越青年团队1个,广东省特支计划“杰出人才”1人,广东省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广东省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4人,广东省级人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广东省级人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4人。学院还聘请了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岗位,包括学校双聘院士2人,学校名誉教授1人,学校讲座教授2人,学校客座或兼职教授18人等。

  土木与交通学院设置7个系,分别为土木工程系、交通运输工程系、工程力学系、船舶与海洋工程系、水利工程系、工程管理系、道路工程系。现有在校生3454人,其中本科生1803人、全日制硕士生908人、非全日制硕士生492人、博士生251人。

  学院现有国家一流课程3门(材料力学III、钢筋混凝土板的设计性虚拟仿真耐火试验、混凝土结构理论)、省级一流课程及开放课程8门(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混凝土结构理论、结构力学、钢结构、荷载及设计原则、交通设计、结构模型概念与实验),拥有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力学教学实验中心、土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交通运输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虚拟仿真中心)。

  学院实验中心下设16个专业实验室,共有专职实验人员23人,其中高级职称5人。实验中心总面积14131平方米,设备总数13863件,总资产24935余万元,其中10万元以上设备284件,40万元以上的设备86件。

  2018-2022期间,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广东省科学技术一等奖3项/二等奖10项;2021年土木工程学科获批广东省现代土木工程技术重点实验室。2018-2022年累计新立项科研项目2162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16项。累计到校科研经费58834万元,教师人均实到经费326.8余万元。累计申请专利和软件著作权1201件,发表SCI/EI论文1227篇。

  学院致力于加强与国际知名高校的交流合作,先后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和新南威尔士大学、美国伊利洛伊大学香槟分校、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英国伯明翰大学、德国亚琛工业大学等共同设立了不同类型的学位项目和学生交流项目。此外,学院还在香港和澳门建立了5个境外学生实习基地。

  在众多企业和校友的赞助支持下,学院设立有一系列奖助学金。各专业就业率位居学校前列,用人单位和学生的就业满意度高。2022年,学院毕业生去向落实率99.07%。

  作为企业家和工程师的摇篮,土木与交通学院已为我国土木建筑、交通运输、航空航天、船舶海洋、水利水电等行业和部门培养了大批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在全国尤其是华南和港澳地区拥有较大影响。今后学院将继续秉持“博学、慎思、明辨、笃行”校训,弘扬求真务实和开拓创新精神,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培养质量,为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更新时间:2023年4月)

  

二、工程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601)招生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

  本领域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工程管理理论,以及相关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较强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决策能力,能够独立担负工程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工程管理专门人才。

  (二)研究方向

  1)工程项目管理

  2)工程经济与工程造价管理

  3)工程建造技术方向

  4)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

  5)其它建设管理(含交通、水利、海洋、航空航天工程建设管理等)

  (三)课程设置

  论文写作与学术规范、第一外语(英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自然辩证法概论、数理统计理论与方法、工程管理IT技术前沿、工程经济(工程管理)、建设项目管理(项目管理)、项目计划与控制(时间成本资源)、运筹学、智能建造理论及方法、风险管理、建设管理案例研究、建筑生态学、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组织行为学、工程系列讲座、大型复杂工程建造技术与安全技术、工程硕士专业英语等。

  注:具体研究方向、课程设置以当年学生入学时最终确定的培养方案为准。

  (四)导师情况

  工程管理硕士导师来自工程管理系、土木工程系、交通运输工程系、道路工程系、水利工程系、船舶与海洋工程系等,现有导师70多名,导师简介详见“华南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规定体检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3.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类别考生的户口、人事关系、档案等皆不得转入我校(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外)。

  4.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相关规定和标准缴纳学费,不享受各类奖助金,学校不安排住宿。

  

四、报名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办。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学信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考生网上报名后,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及要求根据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及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执行。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前应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责任考生自负。我校将在复试录取阶段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五、初试

  (一)初试科目

  工程管理硕士初试科目共两门,分别是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两门初试科目均为全国统考科目,见国家统一的考试大纲;招生专业目录详见“华南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yanzhao.scut.edu.cn/open/Master/Zsml_view.aspx。

  (二)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与地点

  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初试成绩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考生自行在网上查询、打印本人初试成绩单(我校不再另寄发成绩通知单)。

 

六、复试

  (一)复试笔试科目:

  922工程管理与经济分析;复试笔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华南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yanzhao.scut.edu.cn/open/Master/Zsml_view.aspx。

  (二)复试分数线:

  作为教育部授权自主划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高校,我校将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总体情况,按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分数线)。各招生学院可根据报考本单位考生的实际情况,在不低于学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确定具体招生专业(方向)、类别(领域)的成绩要求(学院分数线)和其他学术要求,总分与单科须同时满足要求者方可参加复试。

  学校将于2024年3月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复试要求。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

  (三)复试具体说明如下:

  (1)招生学院根据上线生源情况,按一定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生源充足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课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面试等。具体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等信息见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细则。

  本科就读专业与报考专业差异较大者,学院可在复试时进行加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加试方式及要求以学院复试方案为准。

  (3)125601工程管理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复试阶段将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报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予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大学成绩单,非应届本科生还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提前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https://www.chsi.com.cn/),具体认证办法可在该网站查询。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复试时交复试学院存档。

  (5)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另外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报考125601工程管理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6)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招生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录取

  我校根据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经导师、考生双向选择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外,定向就业类别考生的户口、人事关系、档案等皆不得转入我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九、学费、学制及拟招生人数

  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硕士(MEM,125601):学费40000元/生·学年,学制3年,总学费120000元/生;2024年拟招72人。

  注:学费标准如有变动,以学校最后公示为准。

  详情见学校官网“华南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https://yz.scut.edu.cn/2023/0919/c30381a519364/page.htm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相关规定和标准缴纳学费,不享受各类奖助金,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学历证书和学位授予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按培养计划的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完成学位(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研究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向学校提交学位申请,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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