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下发关于开展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学位﹝2014﹞4号)、《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和《华南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方案》(华师﹝2015﹞3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决定于2018年3—6月开展公共管理硕士和体育硕士的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工作具体要求请按照《华南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方案》和相关文件执行。

  二、专业学位授权点需参照“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结合“专业学位类别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撰写《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总结报告所涉及的统计时间、统计数据等均须按《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的编写说明来制定与填写。

  三、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和《专家组对XX学位授权点的评价意见》纸质版一式7份报送校学位办,同时发送电子版至yjshc15@scnu.edu.cn。

  联系人:吴老师

  附件:

  1.《华南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方案》

  2 《关于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

  3.《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

  4. 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南

  5. 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

  6. 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7. 专家组对XX学位授权点的评价意见

  所有附件请到“研究生院网页→学科导师→资料下载区→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材料”下载。

华南师范大学

校学位办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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