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关于修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教师教育高层次人才需求的新要求和新变化,进一步规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教育硕士”)培养与管理,推动我校教育硕士创新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对现行教育硕士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和完善。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修订背景

  现在使用的教育硕士培养方案是适用于两年制教育硕士的培养方案,也已使用了8年。2022年我校教育硕士学制已经由两年改为三年,旧的培养方案已经不能满足新学制的需求。

  2020年国家发布了《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的通知》(学位〔2020〕20号)等重要文件,全面启动了新一轮全国研究生教育改革。2021年7月,广东省政府出台了《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2022年4月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对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和教师教育发展提出了新的意见和要求。

  为落实国家、广东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并根据人才培养周期性发展需求,今年将启动教育硕士培养方案的全面修订工作,对三年制教育硕士培养的课程设置、实践教学、论文选题、论文写作进行动态调整,使其能更好地服务社会和基础教育发展需求。

  二、修订依据

  1.《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

  2.《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的通知》(学位〔2020〕20号);

  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

  4.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学位基本要求》;

  5.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

  6.《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实施方案》(国教督办函〔2020〕61号);

  7.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教高〔2020〕3号)

  8.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9.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0.《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2021〕55号)

  11.《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实施办法》(待发文)

  12.《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待发文)

  三、修订要求

  1.凝练特色,服务需求

  教育硕士按领域进行培养方案的修订,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按方向进行修订。各培养单位明确本领域(方向)发展定位与人才培养目标,主动服务国家、广东省和粤港澳大湾区基础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人才培养需求,此次培养方案的修订应注重与职业发展衔接的实践应用能力培养,突出教育硕士各领域(方向)培养的特色。

  2.追踪前沿,保持领先

  各培养单位要紧跟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前沿进展,以《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实施方案》、《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为导向,突出专业学位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培养方案在修订时要与时俱进,追求卓越,保证教育硕士培养方案在五年内保持国内领先水平。

  3.提升质量,追求卓越

  培养方案的修订,要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完善教育硕士培养机制,形成招生、培养、就业、发展一体化的教师人才培养模式。

  优化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课程设置要紧密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注重完整性、前沿性,加强课程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注重课程内容与职业资格的紧密衔接,将人才培养与用人需求紧密对接。加强课程思政建设,深度挖掘提炼专业知识体系中蕴含的思想价值和精神内涵,注重培养教育硕士爱岗敬业精神和教师情怀。

  加强培养方案的实践教学环节。实践教学要结合领域(方向)特色、应用前沿和服务需求,注重产教融合和职业需求,突出教育硕士“研究+实践”的实践教学特色,提升教育硕士的教研能力和教改水平。

  提升教育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教育硕士论文应注重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规范地研究和解决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领域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论文选题关注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和管理中具有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的重要问题,致力于教育实际问题的解决和教育实践的改进。培养方案应对学位论开题、论文写作等提出明确要求,严格把控开题和论文答辩各环节,不断提升教育硕士论文质量。

  四、修订范围

  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方案和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方案

  五、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1.各培养单位按领域(方向)组建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根据修订依据广泛深入开展调研,选择国内985或211高校的一流学科、国外知名大学一流学科等作为标杆学科,学科指导组、相关教师、研究生代表(含毕业生)和行业专家,在充分总结原有培养方案实施情况、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制定体现基础教育特色和教师教育人才培养特色的培养方案。6月15日前,各培养单位要形成教育硕士培养方案初稿(包括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英文名称等)和中期考核细则。

  2.6月25日前,各培养单位组织校外专家对培养方案进行论证,校外专家须有三分之一的行业知名专家。

  3.6月26-27日各培养单位针对评审专家提出的论证意见对培养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培养方案终稿。各培养单位在修订培养方案过程中,需形成培养方案修订说明(3000字以内)。修订说明应包括:原有培养方案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本次修订的主要变化(新旧方案比较)和内容;新方案在课程设置、实践教学、学位论文方面的亮点和特色;针对专家修改意见的执行情况,同时附上校外专家论证意见表。培养方案终稿胶装8本(教学大纲不用装订)于6月27日上午12:00前送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

  4.6月28日研究生院组织召开培养方案汇报交流会。各培培养单位进行10分钟培养方案修订的PPT汇报,校内外专家对汇报和修订方案评议和交流。各培养单位于6月27日中午12:00前将PPT发到指定邮箱。

  5.各培养单位根据教育硕士培养方案汇报评议会的专家意见对培养方案进行修改,修改后于8月24日前将培养方案的最终版(附培养方案修订说明)打印签字盖章版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电子文档发到指定邮箱。联系人:刘老师,电话:85215255,邮箱:yjshy307@scnu.edu.cn。

  各培养单位最终版培养方案从2022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研究生院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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