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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人力资源管理在职课程培训班招生简章

一、学院及专业优势简介

  劳动人事学院成立于1983年,由中国人民大学与原国家劳动人事部联合创办;2000年隶属关系归为中国人民大学。现任院长为杨伟国教授。

  在三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劳动人事学院创造了若干个“第一”:

  1993年在全国率先将人事管理专业改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1994年设立全国第一个劳动经济学博士点并首次招收博士生。

  2003年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成为全国惟一拥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培养体系的学科。

 

二、课程安排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语言基础、管理学原理、组织行为学前沿、财务管理、劳动经济学、管理技能开发、企业战略管理、市场营销管理、绩效考核与绩效管理、薪酬理论与管理、人员素质测评、高绩效团队建设与管理、领导学、管理沟通、人力资本服务理论与应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前沿、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战略与运营、中国人力资源服务业专题研究、管理学研究中的数据分析方法、学术规范和论文写作、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员工关系管理、战略人力资源管理前沿。

  备注:不同专业方向授课课程略有差异。

 

三、教学办法

  面授(线上)与自学相结合,每月选择1-2个周末上课,周六日连续(具体以学院最终排课为准)。

 

四、学习期限

  学习期限: 1.5年。

 

五、报名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满二年;条件优秀者,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六、报名手续

  报名时须填写或提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两寸白底证件照四张。

  重要知会:

  1、疫情期间,只办理线上咨询和报名,相关材料待学校正式开学后,寄送至报名地区;

  2、交付学校审核的学历学位材料、身份证必须真实有效,若因证书不真实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七、收费标准

  培训费:56800元/人。

 

八、缴费方式

  学员通过点击简章页面发布的“报名缴费”按钮,可直接打开“中国人民大学通用收费系统”中该课程班的对应收费页面,注册并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和票据信息后,通过系统缴费。

  郑重提醒:学员如果遇到招生人员以参加本课程班培训为由,要求学员缴纳任何公示培训费之外的费用,可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违规行为。

 

九、证书

  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经考评合格者,由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处审核颁发中国人民大学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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