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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文件精神,以“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为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4号)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将于4月13—15日进行,现将进入一志愿专业复试考生名单予以公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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