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坚持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坚持积极吸引优秀生源,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推免生接收工作在校研究招生工作组的领导下进行,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各学院具体实施。

  三、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生,非全日制专业不接收推免生。2023年各专业接收推免生计划参照《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执行,各专业最终招收的推免生人数根据报考和复试情况,综合考虑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

  四、推免生申请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纪律,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在学校学习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二)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院校,并且申请人必须是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申请程序

  (一)9月28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yz.chsi.com.cn/tm/)开通后,考生登录填报志愿。

  (二)研究生院将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向报考我校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回复,否则视为放弃。

  (三)相关学院根据复试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六、复试要求

  (一)考生复试时须提交的材料:

  1.学生证、身份证;

  2.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材料。

  (二)复试内容由外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和专业综合能力考核(120分)组成,满分150分。其他要求参照《西北政法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执行。因疫情原因,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三)获得我校2022年夏令营“优秀营员”的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须及时填报志愿,并在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开通后及时确认复试和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四)预报名推免生复试工作由相关学院组织实施,请留意报考学院官网复试安排或者电话通知,按时参加复试。复试通过的预报名考生,正式系统开通后根据考生实际报名和名额情况依次录取。

  (五)未参加我校夏令营和预报名的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仍可填报推免志愿报考我校。我校将根据接收指标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复试通知和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各学院的通知为准。

  七、录取

  (一)根据各学院报送的复试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及时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回复,否则视为放弃。

  (二)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复试量化总成绩必须大于9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三)所有拟录取推免生应签订承诺书。

  (四)学校将对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其他

  已在系统中同意待录取的考生,我校不再进行解锁。

  各学院网站链接:https://www.nwupl.edu.cn/info/iList.jsp?cat_id=11686

  各学院咨询电话:https://grs.nwupl.edu.cn/wcm.files/upload/CMSgrs/202209/20220915175422603.pdf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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