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精神,结合《东北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补充实施方案》及我校辅导员结构现状,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具体如下。
一、学校概况
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原名东北大学,建校于1946年,是中国共产党在东北地区创建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1996年成为首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拥有6个“双一流”建设学科。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市,占地面积167万平方米,其中本部校区占地73万平方米,净月校区占地94万平方米。(学校简介:http://www.nenu.edu.cn/xxgk1/xxjj.htm)
二、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1人(入住男生宿舍)。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3.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少数民族大学生特点与教育规律,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4.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的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5.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199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在校期间品学兼优,未受到过刑事、纪律处分。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工作的生理缺陷。心理健康,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强烈的责任心,服从组织调配。
8.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9.应聘者应为新疆籍维吾尔族,能熟练使用双语(汉语、维吾尔语)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应聘者登录“东北师范大学岗位公开招聘和网上应聘系统”报名,实名注册并提交应聘材料(含个人简历,党员证明材料,学信网或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扫描件,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等级证书扫描件,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扫描件,学生干部经历相关证明扫描件及其他必要佐证材料等)。
2.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岗位应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和招聘系统公布。
3.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与网报信息一致)到现场校验。
4.资格考试
资格考试分为学校组织的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包括考试和心理测评,通过笔试的应聘者方具备面试资格。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心理素质。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0%和60%的权重折算后加和,确定应聘者资格考试成绩和排名,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拟推荐人选。资格考试成绩、排名和拟推荐人选名单将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和招聘系统公布。
5.体检
拟推荐人选须到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
6.审议、公示与签约
学校审议拟推荐人选,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岗位拟聘人选,并在学校门户网站及招聘系统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签订就业协议。
五、时间安排
时间 | 具体事宜 |
2021年12月1日-12月9日 | 发布招聘启事,受理网上报名 |
2021年12月10日-12日 | 资格审查 |
2021年12月中旬 | 现场认证,资格考试(笔试) |
2021年12月下旬 | 资格考试(面试) |
2021年12月下旬 | 体检 |
2022年1月 | 审议、公示与签约 |
招聘程序中各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学校门户网站及招聘系统。
六、聘任与管理
1.管理型专职辅导员按照全民事业编制聘用。
2.学校对专职辅导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辅导员的职务聘任、奖惩、晋级等挂钩。
七、纪律与监督
1.招聘实行回避制度。遵照《东北师范大学人事工作回避规定》(东师校发字[2021]27号)执行。
2.应聘人员出现下列行为,视为严重违纪,一经查实,立即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的;
(2)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
3.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接受广大教职员工和社会的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0431-85099202(人事处)
0431-85099381(党委学生工作部)
东北师范大学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