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平台"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重点建设能源电力科学与工程学科群,全面开启了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新征程。

  学校1958年创建于北京,原名北京电力学院。学校长期隶属于国家电力部门管理。2003年,学校划转教育部管理,现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12家特大型电力集团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成的理事会与教育部共建。学校校部设在北京,分设保定校区,两地实行一体化管理。学校现有教职工近3千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万余人,研究生近1万人。学校占地1600余亩,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

  学校设有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控制与计算机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可再生能源学院、核科学与工程学院、数理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1个学院。学校拥有"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热能工程"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电气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两个学科分别位列A档和A-档;"工程学""环境/生态学""材料科学""化学"和"社会科学"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行列,其中"工程学"学科进入全球前100行列;拥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3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和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形成了培养本科、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

  

二、培养目标

  为了充分发挥高等教育"培养人才"、"传播知识"、"服务社会"的基本职能,合理有效的利用教育资源,多渠道、多模式的培养高层次、高素质、复合型、创新型的在职高层次科技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设立本项目。

  同等学力研修班完成课程学习者可获得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研修班结业证书,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华北电力大学硕士学位。

  

三、学制与教学

  1、学习年限:学制2年,学习年限2-6年。分为课程研修班和申请硕士学位2个阶段

  2、课程设置:按照各专业《华北电力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设置。

  3、教学管理:采取学分制,修满学分,考试合格,准子结业。

  4、授课方式:采用在学校集中授课和网络课堂等多种方式。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学士学位。

  (二)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1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2张

  4、申请审核费用

  

五、申请硕士学位条件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完成同等学力课程研修班的课程学习,修满规定的学分,考试合格(简称"校考")。

  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国考")。

  资格审查合格后,申请人必须在六年内(资审通过之日起算)通过"校考"与"国考",并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在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并通过。

  

六、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名称 类别 课程名称
学位课 公共课 第一外国语 学位课 学科基础课和学科专业课 功能材料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无机材料合成
自然辩证法概论 磁性材料分析
基础理论课 矩阵论 计算材料学
数理方程 太阳电池光伏发电及其应用
模糊数学 薄膜技术与薄膜材料
小波分析及其应用 半导体物理
数值分析 非学位课 必修课程与必修环节 研究生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
规划数学 专题课程/seminar课程
材料结构基础 实践环节(实验、实践)
学科基础课和学科专业课 专业英语 学术活动
合金热力学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材料分析方法 论文中期检查
功能材料的缺陷化学 选修课程 科技信息检索与论文写作专题讲座
现代表面工程 科学精神与科学研究方法
高等材料力学 补修课 材料科学基础
材料凝固与连接

  *备注:课程设置以当年研究生院教学计划为标准

 

七、证书颁发

  1、研修班证书。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者 ,经学校考核合格后,颁发"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研修班证书"(证书加盖学校钢印、校印、校长印)。

  2、硕士学位证书。取得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研修班证书并通过国家统考后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者,可获得华北电力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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