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学科教学(语文)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招生非全日制研究生计划总数(457人),实际接收人数以最后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 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 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具有所报考专业 6 门本科 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 单)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 2 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 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 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 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 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 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 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 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 3 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 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 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 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 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四、学费和学制

  最新学费未定,参考往年学费;

  学制为3年。


五、相关说明和其他注意事项

  (一)工商管理学术型硕士中旅游管理(中法合作)方向,基本学制为3年(2年中国、1年法国),合格的毕业生可同时获得中法双方颁发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学习方式一般采用集中(业余时间)面授与自学相结合,不脱产学习,在宁波大学相关校区授课。具体届时见相关学院网站的后续通知。

  (三)若发生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而造成考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就读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本招生章程与国家相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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