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大组织分会场收看《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学习培训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于2022年7月29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获全票通过,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统一全省广大社科工作者的思想认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切实把《条例》转化为高水平建设社科强省的思路举措,推动实施社科强省建设,8月12日,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召开全省社科界《条例》学习培训会。会议采用线上线下形式举行。主会场设在杭州,宁波大学设立分会场组织集中收看培训会。我校社科联理事、文科性学院相关负责人、省市新型智库和社科研究基地负责人、部分社科学者及人文社科处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会。

  省社科联党组书记、副主席郭华巍作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工作部署的讲话。他指出,哲学社会科学地方综合立法是一项全新的事业,是以法治思维谋划社科工作总体布局,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科学化、法治化、现代化水平的务实举措,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条例》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生动实践,是浙江社科界有力促进“两个先行”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继续走在前列的需要。

  郭华巍要求,全省社科界要积极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落地落实。一是学习宣传要更加深入,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的主要任务来抓,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的热潮,为《条例》的深入实施营造良好氛围。二是目标任务要更加清晰,处理好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的关系,做好工作任务的分解,明确推进落实的责任主体;处理好长期与短期的关系,在机制创新上下功夫,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具体实施办法。三是责任分工要更加细化,市县社科联、高校社科联、新型智库、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社科普及基地,要加强工作力量,健全工作机制,找准工作定位、细化工作职责,构建大社科工作格局。四是工作举措要更加务实,围绕高水平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强省目标,在思想理论高地、一流学科建设、浙江文化研究工程、新型智库建设、话语影响力、公众人文社科素养、社科“浙军”、数字化改革等八个方面聚焦发力。

  郭华巍强调,各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自觉主动、举措上创新务实,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切实将《条例》的出台转化为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引和强大动力,高水平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强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省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陈先春就《条例》立法背景、立法过程、主要内容等作了详细解读。主会场的会议由省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谢利根主持,我校分会场培训会由人文社科处(校社科联秘书处)相关负责人主持。

  会后,我校参会人员纷纷表示要积极贯彻宣传会议精神,做到深学细研,深刻领会《条例》为什么、是什么,为繁荣我校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助推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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