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在有效申请时间内(2月21-24日),我校收集了考生所递交的申请查分材料,按照“申请查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申请复查的有效名单和无效名单予以公布。
核查结果将于2月29日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请考生及时关注。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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