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优秀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教育科技创新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甘教技函〔2022〕24号),现将我校2022年度优秀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结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项范围

  甘肃省教育厅于2021年8月底批准立项,须于2022年结项的甘肃省优秀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

  二、结项主体和要求

  (一)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承担的优秀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结项工作。各单位要按照结项要求和任务书约定认真审核,采取会议答辩结项方式,聘请相关领域的同行专家5人以上组成结项专家组, 2/3以上专家同意视为同意结项。

  (二)项目负责人提交的《2022年度优秀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结项报告》,要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研诚信以及保密和科技安全的信息。

  (三)为了活跃学术氛围和促进学术交流,各单位结项答辩时间地点和详细安排提前三天报备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在兰大研究生公众号公布方便研究生旁听交流。

  (四)各单位推荐的优秀项目,必须在各单位研究生学术年会上做报告,分享研究成果和心得,并优先推荐授予“兰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实践先进个人”。

  (五)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结项工作,明确结项程序、专家名单,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质量,防止降低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严禁以项目实施周期外或不相关成果充抵交差。各单位须提交结项工作总结报告,包含结项程序、专家名单,结项结果、推荐优秀项目等内容。各单位的项目管理情况将作为次年该项目名额分配指标的重要依据。

  (六)各单位于2022年10月14日前完成项目结项工作,并将《2022年度优秀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结项报告》PDF扫描件和《2022年优秀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结项汇总表》发送至邮箱zyxw@lzu.edu.cn。

  联系电话:0931-8912660;联系人:王龙,贺小军。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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