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医科大学2021年秋学期研究生开学和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学校党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辽委教通〔2021〕56号)和锦州医科大学疫情防控指挥部《锦州医科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和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研究生处统筹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开学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研究生安全、有序开学,保障师生健康、和谐稳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和批示,按照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学校党委多方位统筹秋季学期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师员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全面做好研究生秋季学期开学、教育教学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

  (一)开学时间

  按照“错区域、错时、错峰”原则,有序做好研究生错峰返校、新生报到工作。学校正式通知开学前,任何研究生不得提前返校。

  9月4日,省外研究生返校。

  9月5日,省内研究生返校。

  9月11日,省外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新生、非规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新生报到。

  9月12日,省内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新生、非规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新生报到。

  (二)开学前准备

  1、全面掌握在校生与新生健康和行程轨迹状况

  研究生处和各培养单位负责人及时教育和提醒本单位研究生做好自我防护和健康监测,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研究生身体健康状况,特别是入校前14天每日身体健康状况。填报《研究生返校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调査表》(附件1)。研究生处做好新生入学前防疫要求告知、个人有效防护和健康提示工作。

  研究生处、各培养单位精准掌握本单位研究生在重点管控地区分布情况,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将新生纳入研究生疫情防控网络管理。

  2、加强返校安全教育

  研究生处和各培养单位通过网络新媒体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和引导研究生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重要性,自觉加强安全防护,提高途中防控能力。各培养单位及时提醒本单位返校研究生自备足量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途中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手卫生,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

  3、提前告知错峰返校报到时间

  研究生处与各培养单位按照2021年学校秋季学期开学统一部署和疫情防控要求提前通知、提前安排。研究生处与各培养单位按照每一批次研究生返校时间,提前通知每一位研究生,告知具体返校工作安排、返校须知和返校流程,提醒研究生做好自查症状、自测体温。

  4、开展开学报到和应急处置演练

  研究生处和各培养单位按照学校要求在研究生返校前进行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实战能力、查缺防控补漏、完善应急预案。

  (三)研究生返校和开学报到

  1、研究生返校与新生开学报到要求

  (1)重点管控地区以及返校前14天内有重点管控地区旅居史的研究生暂不返校或开学报到。重点管控地区是指中高风险地区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区及县级市。即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区及县级市的研究生暂不返校或开学报到。待所在地区全部降为低风险后,持登车(机)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绿码返回锦州,入校前一天再次进行核酸检测排查(即两次核酸检测),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回学校或报到,后续管理措施根据锦州市防控要求严格执行。

  (2)省外重点管控地区以外的研究生,持登车(机)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绿码返校或开学报到。到校后,学校第一时间组织省外返校研究生再次进行核酸检测排查。在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暂不安排线下活动,做好个人防护,回到寝室减少流动。主校区与西校区省外研究生核酸检测由医疗服务中心和研究生处负责,各培养单位指定专人配合;南校区省外研究生核酸检测由附属第二医院、附属第三医院和研究生处负责,口腔医学院和第三临床医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配合;石化院区省外研究生核酸检测由附属第一医院负责,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配合。

  (3)省内重点管控地区以外的研究生在返校或开学报到前至少提前14天返回省内居住地。研究生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及“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绿码返校或开学报到。

  (4)境外研究生返校或开学报到要求

  境外研究生返校或开学报到严格遵守外事部门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经批准入境后,按锦州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行隔离管控,解除隔离后,按照学校防控措施要求返校或开学报到。

  (5)疑似症状研究生返校要求

  返校或开学报到前一周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研究生及时向各培养单位报告,各培养单位报送研究生处。待研究生治愈后按相应要求返校或开学报到。

  2、严格研究生入校流程管理

  报到日入校研究生严格按照研究生返校管理流程进行。研究生返校报到日学校在校门处设立“测温区”“报到处”“临时隔离区”。主校区设置中门、西门两个入校专用通道,西校区正门设置一个入校专用通道,第一临床医学院石化院区设置一个专用通道,口腔医学院校区设置一个专用通道。

  研究生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及“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绿码返校,接受证件核验(研究生证、“校园卡”、身份证)、体温检测,全部检查符合要求,经专用通道入校。不提倡研究生家长陪同返校或开学报到,家长或其他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内。

  3、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返校报到当日如发现发热(体温≥37.3℃)或有呼吸道症状研究生立即进入临时隔离区(后勤集团安排专用大客车),由医疗服务中心管诊(南校区研究生由研究生处、附属二院和附属三院负责管诊,石化院区研究生由附属第一医院负责管诊)。排除新冠肺炎者,方可按照程序进入校园,按照研究生所在校区,进行常规治疗。

  不能排除疑似或新冠肺炎研究生,由医疗服务中心配合辖区疾控部门联系急救车(南校区由研究生处、口腔医学院和第三临床医学院配合辖区疾控部门联系急救车,石化院区由第一临床医学院配合辖区疾控部门联系急救车),并指导和帮助研究生到附属第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根据就诊结果分类处置。需要进行医学观察的研究生在附属第一医院进行医学观察,并做好交接、登记和报告工作。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人员负责,医疗服务中心配合,将发热和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研究生信息报送研究生处,研究生处报送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和医疗服务中心配合锦州市卫健、防疫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研究生处和各培养单位做好舆情关注、引导和意识形态工作,配合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做好研究生心理咨询和压力疏导调节工作。

  (四)开学后疫情防控

  1、强化研究生管理

  研究生处负责,各培养单位密切配合,坚持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等,每日掌握研究生动态,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研究生处所在培养单位每日掌握研究生身体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加强流感和秋季高发传染病的检测、分析、预警和处置。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不聚餐、不聚集,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持之以恒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勤通风、一米线。

  研究生不得前往境外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研究生进入校园后,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管理制度,非必要不得出校。如确有必要出入校园,严格执行审批制度,经导师、培养单位审批通过后,可以进出校园。严格实行入校人员身份核验、体温检测和“辽事通健康通行码” 及“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查验。

  2、强化大型聚集活动管理

  研究生处和各培养单位加强分类聚集性活动的审批与管理,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原则上校内的大型活动以及外省人员或外籍嘉宾参与的活动暂停或推迟举办。

  3、强化疫苗接种

  研究生处、各培养单位压实疫苗接种主体责任,加快研究生疫苗接种进度,提高接种率,降低脱针率,尽快建立校园免疫屏障。各培养单位组织尚未接种疫苗的在读研究生和2021级新生尽早完成疫苗接种,倡导新生开学报到前在属地积极主动接种疫苗。建立健全应接未接研究生台账,确保无禁忌研究生“应接尽接”。

  4、强化教室卫生和研究生公寓管理

  做好室内通风换气,保持教室内卫生清洁,垃圾及时清理。

  研究生处、各培养单位各司其责、密切配合,严格研究生宿舍的卫生管理和检查。研究生在宿舍区不聚集、不串门。宿舍要勤通风、勤打扫。做好研究生个人卫生,保持宿舍卫生清洁,定期晾晒、洗涤被褥及个人衣物。

  5、规范有序做好教学、科研工作

  研究生处负责,各教学单位密切配合,按照秋季学期教学计划,有组织有秩序安排好线上和线下研究生教学、科研、规培等工作。将新冠疫情防控知识教育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开学第一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生命教育、卫生健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6、加强研究生心理健康服务

  研究生处和各培养单位密切配合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严防“疫后综合征”,健全和完善心理预警机制。高度重视返校研究生疫情心理疏导,及时化解焦虑情绪,精准实施心理干预。全面防范个体、群体性安全事件。体现学校关爱、支持与帮助,推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协同发展,帮助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7、及时做好应急处置

  密切关注学校及国内外、省内外疫情信息动态变化,及时发现潜在隐患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严格执行学校疫情报告制度,发现新冠肺炎疫情或可疑疫情,第一时间向锦州医科大学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

  三、落实疫情防控应急机制

  研究生在校期间体温检测过程中发现发热(体温≥37.3℃)或有呼吸道症状,经复测后体温仍然异常的,或出现干咳不止、腹泻等症状的,应立即佩戴口罩。研究生第一时间告知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向医疗服务中心报告,按照《锦州医科大学2021年秋学期研究生开学和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机制”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

  高度重视德尔塔变异毒株传播系数高、潜伏期短、病毒载量高、传染性增强等特性,认真研判对疫情防控提出的新要求,封堵防控漏洞。坚决克服思想上行动上的麻痹松懈,从严从紧从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守住校园疫情输入关、扩散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织密筑牢学校疫情防控网,严防疫情输入校园和在校园里发生聚集性疫情。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顺利开展和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二)压实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各项防控任务

  研究生处、各培养单位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周密部署、责任到人,认真落实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对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加固、防控要求再落实,进一步完善常态化防控机制,确保开学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教育和引导研究生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密切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风险意识,加强个人防护,规范谨慎出行,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好个人疫情防控责任。

  (三)加强纪律监督

  研究生处和各培养单位要坚持底线思维,不断完善本部门应急处置方案,严格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觉接受学校党委和纪委监督,为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处

  2021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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