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法学院法律(法学)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

  拟招生人数40人。本简章中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仅为考生提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2024年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的本科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科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能出具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学费标准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5年。

  上述学习年限含休学及保留学籍时间。保留入学资格时间不计入学习年限。

  各学科专业按年缴纳学费,缴纳次数为学制年数。具体学费标准:15000元/年。

  注: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2024年实际收费标准若有变化,最终以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为准。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报考点和我校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时的个人主要信息按国家要求必须与入学后的与研究生学籍、毕业及学位信息保持一致。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部门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9.“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具体报名要求等相关事项请参照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文件政策。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考成功后至入学期间,不得修改姓名及身份证等信息。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五、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科目安排

  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5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六、复试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复试时间:2024年3月或4月,具体时间以我校研究生院网上通知为准。

  2.复试地点:广西大学各招生学院。

  3.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相应体检要求。

  4.分数要求: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二区,执行二区分数线。

  注: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含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七、调剂

  非我校第一志愿报考考生如需调剂我校,可待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调剂指标等信息。相关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录取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部门的相关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一志愿报考考生如达到我校复试线,则第一批组织复试,复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优先录取。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将个人人事档案调到我校。

 

九、其他

  1.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住宿我校不做统一安排。

  2.我校仅在大学东路100号校园进行研究生的教学培养工作。

  3.我校不提供往年专业课考试试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考生在报名、考试(含初试、复试)、录取等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我校会将各类有关招生信息及时、详尽地在网页上公布。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我校面向所有专业招生,招生具体情况和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的硕士招生栏目了解。

  6. 2024年广西大学各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见2024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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