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关于2023年第一批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我校2023年第一批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方式及进度安排

  本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度及安排如下:

  (一)直博生

  1、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直博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后,填报个人信息并注册,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确认推荐资格并填报个人报考志愿,与报考学院联系,按照要求上交有关材料。

  2、10月20日前,各学院通过推免平台发放复试和待录取通知。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直博生复试按照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要求进行。复试方式、时间、地点由招生学院确定后通知考生。复试合格的由学院按照规定程序公示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并对拟录取考生在研招网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及时点击同意录取,没在规定时间点击同意录取的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二)硕博连读

  1.各学院根据《兰州理工大学“硕博连读”选拔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兰理工发〔2021〕35号)进行硕博连读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选拔工作。

  2.考生10月7日开始,可在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e.lut.edu.cn)进行网上报名,10月14日截止。考生

  在报名前将报名材料交至学院由学院及导师签字盖章后方可报名。学院复试结束后将考生材料集中交至研招办审核。

  各学院10月21日之前完成硕博连读考生的专业复试工作,并将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公示后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汇总全校硕博连读方式选拔考生的复试结果,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由研究生院对外公示录取名单。

  (三)申请-考核

  1.各学院根据《兰州理工大学“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兰理工发〔2021〕32号)制定并发布本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的具体实施方案,本次申请-考核制按相应方案招生。

  2.考生10月7日开始,在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e.lut.edu.cn)进行网上报名,10月14日截止,考生在报名前将报名材料交至学院由学院及导师签字盖章后方可报名。学院复试结束后将考生材料集中交至研招办审核。

  各学院10月21日之前完成申请材料的集中审核工作及通过资格审核考生的专业面试工作,并将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对外公示后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汇总申请-考核方式考生的复试结果,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由研究生院对外公示录取名单。

  二、其他事项

  (一)、报考信息按照《兰州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内容填写。考生须以诚信为本,如有弄虚作假、考试违纪等问题,一经查证,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无论在报名、考试、录取、就读期间等任何一个阶段,均立即取消相应资格,并通报考生单位,按照刑法第九条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学院复试方式根据上级管理部门及我校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决定复试形式,考生请提前与学院联系。

  (三)有意向报考国际产学研用专项计划的考生请及早联系报考国际产学研用专项计划导师。

  (四)本次秋季博士招生录取新生的录取属性均为非定向。

  (五)本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新生入学时间为2023年9月。

  研招办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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