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关于华东师范大学2020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同学:

  2020级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即将开始,请根据《研究生手册》的相关规定,对本单位2020级硕士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前请确保学生已匹配本年级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以及学生个人培养计划已经审核通过。本次中期考核在新研究生系统开展,相关操作指南见:学硕中期考核操作手册。

  一、 中期考核的时间

  中期考核最晚必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项培养环节考核最晚完成时间如下(具体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l 课程学分审核——第四学期结束前

  l 基本文献阅读能力——中期考核前

  l 开题报告——第四学期结束前

  l 学术活动——中期考核前

  l 实践环节和科研训练——中期考核前

  l 研究伦理与学术规范——中期考核前

  l 中期考核——第五学期结束前

  二、 中期考核的范围

  全体2020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及2019级延期毕业学生(2019级以前未进行中期考核的硕士研究生在旧研究生系统开展中期考核)。

  全体2021级学术学位全英文专业硕士研究生及2020级延期毕业学生(2020级以前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全英文专业硕士研究生在旧研究生系统开展中期考核)。

  三、 课程学分审核

  1、中期考核前,督促学生核查已修读课程成绩和学分,确认满足课程学分修读要求。

  学生先通过“培养——我的成绩”查看已修读课程成绩及学分,再通过“培养——查看我的培养计划”查看课程选课及通过状态。

  如果学位公共课(必修)、公共选修课、跨学科或跨专业课程(选修)中有修读的课程未体现在培养计划中的,可以通过“培养——制定我的培养计划——自动刷新培养计划”来刷新。

  如果学位基础课(必修)、学位专业课(必修)、学位专业课(选修)中有修读的课程未体现在培养计划中的,说明学生修读了培养计划之外的课程,需修订个人培养计划(仅学位专业课(选修)未体现可不用修订,理由见下);反之,学生未修读培养计划中勾选的学位基础课(必修)、学位专业课(必修),也需修订个人培养计划。

  2、课程学分审核由系统自动审核。

  课程学分审核依据:学生个人培养计划+学生所在年级学科/专业培养方案。

  学位基础课(必修)和学位专业课(必修)按照培养计划进行审核,即必须通过培养计划中相应课程类别的所有课程;其他四个课程类别修读的课程学分达到了学生所在年级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中相应课程类别的学分要求即可。

  3、公选课2学分可用跨一级学科课程学分冲抵,由系统自动判定。

  四、 培养环节审核

  1、基本文献阅读能力考核

  由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的考核细则,自主考核。

  基本文献阅读能力考核结果由院系录入系统,详见:“基本文献阅读能力考核结果录入”操作手册(院系操作版)。

  2、开题报告(详见上学期发布的《关于2020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的通知》)

  开题报告应由学院统一组织实施,由导师协助组织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论证和评定。操作流程详见:“开题报告”模块操作手册。

  第一次开题报告未通过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2-3个月后进行第二次开题;两次未通过者(含主动放弃者),按肄业处理。

  3、学术活动

  学术活动包括学术讲座、学术论坛和学科竞赛等,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次数不少于30次。

  硕士生按规定在新研究生系统登记,导师登录系统评分(详见:学硕“学术活动”模块操作手册)。

  4、实践环节与科研训练

  文科专业研究生考核:1、教学实习或科研实践(不少于40学时);2、社会实践(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理工专业研究生考核:1、教学实习或科研实践(不少于40学时)。

  硕士生按规定在新研究生系统登记,导师登录系统评分(详见:学硕“实践环节和科研训练”模块操作手册)。

  5、研究伦理与学术规范测试

  中期考核前,硕士研究生应加强研究伦理与学术规范学习,并通过网上测试。

  测试路径如下:公共数据库-新研究生系统-培养环节-学术规范测试,详见:“学术规范测试”模块操作指南(学生版)。

  研究生通过测试后,成绩将自动导入。

  6、英语授课留学研究生中文能力应当至少达到《国际汉语能力标准》三级水平。

  ①通过学校组织的《国际汉语能力标准》三级水平考试(60分及以上)(考试结束后成绩由国际汉语文化学院统一录入系统)

  ②HSK三级/四级/五级180分及以上(由院系秘书审核并录入相关学生HSK成绩,详见:HSK成绩录入操作手册)

  满足以上任一条件,该环节考核通过,由系统自动判定。

  五、 中期考核的相关问题

  1、课程学分审核不通过

  (1)课程学分审核不通过者,应首先查看学生是否已匹配本年级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以及学生个人培养计划是否已经审核通过。

  (2)如培养方案匹配无误,且培养计划已审核通过,请按照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中,各个课程类别的学分要求,对照成绩单进行核查。

  2、培养环节审核不通过

  培养环节审核不通过者,应逐一检查各环节成绩是否已经录入或通过。

  六、 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先联系各院系研究生秘书老师

  研究生培养办联系方式:

  周 群:33503353/62232661,pyc@yjsy.ecnu.edu.cn

  关于研究伦理与学术规范测试系统的相关问题请咨询崔光秀:54345009,gxcui@yjsy.ecnu.edu.cn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上一篇:华东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暑期非全日制研究生(新生)注册及学籍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华东师范大学关于“华为杯”第四届中国研究生人工智能创新大赛报名参赛的通知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在线报名

错误提示
立即提交
提交成功弹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