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大关于选派2022年秋季学期赴澳门地区合作高校交换生的通知

  各学部、院(系),各位同学:

  根据我校与澳门地区合作高校的交换生协议,2022年秋季学期(2022年8月中旬-12月下旬)我校将共选派9名本科生赴各校交换学习,报名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者基本条件

  1. 2019-2021级全日制本科生(同等条件下大一大二优先),所交流专业应与我校就读专业一致或相近,选派专业为合作该校向我校开放的本科专业;

  2.政治素质过硬,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善于交流;

  3.身心健康,品学兼优,英语听说读写熟练(各校均有大量英语开设的课程,学生应能适应全英语开课。澳门旅游学院有明确的英语申请条件);

  4.申请前需征求家长意见,并在获选后提供家长亲笔签名的赴港澳台交换同意书;

  5.结束交换回校后,需履行志愿者义务,为下一届来校的港澳台交换生提供服务;

  6.申请者应已了解参与交流项目可能出现的对学业的影响,如因出境影响课程修读,可承担由此引发的风险,建议同学们提前做好课程修读规划。

  7.鉴于目前境外疫情,建议确有秋季交流需求的同学,在做好对于疫情充分评估的前提下,选择适合自己的交流项目,学校将做好学生交流的指导与服务。具体是否成行、入学时间根据届时的疫情发展、澳门高校及出入境政策来执行。

  8.澳门高校开学从8月中旬开始,如有涉及军训的同学,需申请调整至下一年度,还请留意。

  二、项目信息

  (一)澳门大学

  1.名额:5名

  2.澳大院系及开设专业:

  艺术人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英语、日语、哲学

  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会计学、信息管理、金融学、市场营销

  教育学院:教育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

  健康科学学院:生物医药学

  法学院:法学

  社会科学学院:传播学、经济学、政府与公共行政、历史学、心理学、社会学

  科技学院:数学、计算机、信息科学、机电工程、城区与环境工程

  该校旅游管理、语言学、心理学、计算机、教育学为优势学科。

  各院系及课程信息:https://www.um.edu.mo/zh-hant/academics/

  3.交流期限:预计2022年8月18日至12月18日

  4.住宿:交换生将安排入住住宿式书院,住宿式书院详情请参考:https://rc.um.edu.mo/year-1-students/。

  (二)澳门城市大学

  1.名额:2名

  2.城大院系及开设专业:

  商学院:市场学、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国际企业

  金融学院:城市经济学、文化经济学、创意经济学

  国际旅游与管理学院:酒店管理、休闲和水疗管理、餐饮管理、会展管理、智慧旅游管理等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英语教育、中英/英中翻译

  创新设计学院:环境设计、工业设计、城市与景观设计

  具体课程可参考:https://cityu.edu.mo/zh/課程/學士學位課程/

  (三)澳门旅游学院

  1.名额:2名。该校课程全英语授课,英语要求IELTS: 6.0 overall/TOEFL IBT: 80 / CBT: 213 / PBT: 550/CET4: 530/CET6: 430

  2.主要面向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选派,课程查询请见附件1。

  费用与资助:

  1.费用:互免合作高校学费,旅费、生活费、住宿费等需自理。作为友好合作学校,双方学生均须在原派出学校缴纳本校学费,因此同学们仍需正常缴纳我校秋季学期学费。

  2.资助:

  (1)澳门大学项目已列入我校本科生境外交流定向资助项目,符合《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本科生赴境外交流学习资助与管理办法》申请条件的同学,无需申报,即可获得“本科生境外交流专项经费”资助4000元人民币/人;

  (2)录取其他澳门高校交换的同学,如符合上述办法或院系交流资助细则申请条件的学生,录取后仍可提出资助申报。具体资助结果以学校/所在院系公示为准,详见今年5月下旬教务处发布的申报通知,需本人通过本科教务系统提交跨校交流资助申报(院系自设交流资助的,详见院系发布的通知)。

  注:以上资助发放参照上述办法及学校的财务制度执行,将于同学结束交流后的下一学期发放。

  三、申请程序

  1.学生申请:3月21日前,通过电脑(火狐、谷歌浏览器)在公共数据库-跨校交流模块完成报名(须上传有效的语言证书),每名同学可至多填报两所高校,请留意第一志愿为优先申请。报名结束后请留意邮箱、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

  2.院系推荐:各院系核实申请学生的情况,在系统中择优推荐(学校会根据院系推荐、综合学生的填报材料确定入围面试的人选,预计3月22日下午邮件通知学生本人);

  3. 3月23日下午(暂定),教务处会同港澳台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根据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及在线面试,择优选拔,确定最终拟推荐人选;

  4.材料准备:拟推荐学生按照合作高校要求办理相关申请材料(英文简历、自荐信、成绩单等),最终录取结果以对方高校通知为准。

  四、其他说明

  1.我校承认学生在对方学校取得的成绩和学分。学生回校后按照我校《本科生成绩及学分认定管理细则》,申请认定学分。

  2.学生在对方学习期间应遵守对方的校规校纪和学籍方面有关管理规定,同时享受对方学生的相同待遇,如宿舍安排、图书资料借阅等。

  3.根据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相关规定,因跨校交流不在校学习半年及以上者,应办理退宿手续并清空个人物品,请欲申请的同学知悉,具体办理详询后勤保障部物业管理办公室。

  近期已发布境外交流项目:

  2022年秋季学期国际交流项目(第一批):http://www.jiaoliu.ecnu.edu.cn/4e/91/c11184a413329/page.htm

  2022年暑期境外交流项目(第一批):http://www.jiaoliu.ecnu.edu.cn/53/e6/c11184a414694/page.htm

  交流资助及学分认定政策:http://www.jiaoliu.ecnu.edu.cn/11193/list.htm

  教务处联系人:葛老师

  电话:62232571(已设置呼叫转移)

  邮箱:bge@admin.ecnu.edu.cn

  港澳台办公室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62233725

  邮箱:qqxu@ied.ecnu.edu.cn

  教务处

  2022年3月16日

上一篇:华东师范大学 “教育筑梦”计划(2022年度)入选项目及结对党组织名单公示

下一篇: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上半年四六级考试报名通知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在线报名

错误提示
立即提交
提交成功弹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