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2020级、2021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整专业领域的通知

  相关学院(研究院):

  根据2021年1月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工程教指委[2021]1号)文件的精神,现就我校2020年、2021年录取的电子信息(085400)、机械(085500)、材料与化工(085600)、资源与环境(085700)、能源动力(085800)等几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研究生调整专业领域的工作通知如下:

  1.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各学院(研究院)要认真做好统筹工作,原则上学生可自愿申请按录取时确定的研究方向,转入调整后的相应专业领域。也可保持现状不变,按照原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培养管理,我校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类别领域调整对应表见附件。注:本次专业领域集中调整仅限调整至录取时专业学位类别对应的研究方向,如学生涉及研究方向改变的,应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转专业管理与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本次不予集中调整。

  2.各学院(研究院)自行统一组织学生调整专业领域的工作,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校内导师同意、学院(研究院)审批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将按规定流程向上级主管单位提请调整。请各学院(研究院)务必妥善保管学生签字确认申请至学生毕业离校。

  3.请各学院(研究院)务必通知到每一位涉及到的学生,充分保障学生的权益。

  4.专业领域调整仅此一次,请各位同学认真考虑,慎重选择。不论何种原因,逾期一律不再办理。

  5.请各学院(研究院)于2022年9月15日前,将2020级、2021级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调整专业领域学生名单OA发送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以学院命名,发送时在OA中编辑流程增加学院研究生主管教学院长为前一节点)。未在上报调整名单里的学生,默认为自愿申请按原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培养。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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