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硕士(MF)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21年计划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3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的报考费请按照各省有关规定,在网报期间通过网上缴纳或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缴纳。

  报考我校管理类联考科目专业(会计、工程管理、旅游管理)选择所在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请于11月5日前出具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获得方法请访问学信网主页http:www.chsi.com.cn),提交原件至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致远楼308室)或发送扫描件发至邮箱csuftyzb@126.com。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注册学籍在2019年12月以前,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报名时必须在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请未毕业的自学考试本科生网报时认真查看,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请考生及时关注所选择考点的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1、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所有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者,报考无效。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4、注册学籍在2019年12月以前,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卡(证)确认。

  5、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入学考试

  (一)初试

  1、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2、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8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4、考试大纲及命题

  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是全国统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为我校自命题。

  5、考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准考证。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相关通知会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可以不加试。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持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5)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未毕业的自学考试本科生,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卡(证)。

 

五、体检

  体检时间: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时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等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如学科、专业有具体要求,请以学校公布的要求为准。

 

六、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情况、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单位政审材料确定录取名单。

 

七、学习年限及学费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1.4万/年·生。具体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文件为准。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八、违纪处罚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我校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申诉渠道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诉,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反映。

 

十、其他事项

  1、我校实行“硕博连读”选拔博士研究生,每年选拔部分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2、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3、请考生报名后不要随意更改联系电话,以免影响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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