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2022年研究生新生申请助学贷款须知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办理流程

  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与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联系,了解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查询方式: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http://www.csa.cee.edu.cn/),咨询电话:010-66097980、010-66096590;

  生源地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可查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站(https://sls.cdb.com.cn/),客服电话95593。

  (三)贷款额度

  研究生每人每学年申请的生源地助学贷款金额最高为16000元。

  (四)账户信息

高校名称首都师范大学
开户银行开户行总行城市商业银行
支行网点名称北京银行万寿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313100000667
账户信息高校账户名首都师范大学
高校账号01090328100120105795776
联系人王新红
联系电话010-68902592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一)什么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

  (二)贷款条件

  1.未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全日制研究生。

  2.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及家庭提供的资金不足以支持完成学业所需要的基本费用。

  (三)材料准备

  材料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材料2.父/母亲工作单位出具的个人经济收入证明;

  材料3.学生本人亲笔书写的助学贷款申请书;

  材料4.《首都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材料5.学生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照片面)及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材料6.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材料7.已婚学生须提供配偶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个人经济收入证明。

  上述材料可在“研究生院-奖助-通知公告-《首都师范大学2022年研究生新生申请助学贷款须知》”中下载(https://grad.cnu.edu.cn/jz/tzgg.htm),详见《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需要提供的材料及填写规范(研究生2022年版)》。

  (四)贷款额度

  研究生每人每学年申请的校园地助学贷款金额最高为16000元。用于学费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我校学费收取标准,用于住宿费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我校住宿费收取标准。实际放贷金额由经办银行最终确定。

  (五)办理流程

  有意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在报到当天通过迎新“绿色通道”办理缓交学费手续,然后向所在院系提出贷款申请及所需材料,审核后在现场办理申请贷款相关手续。

  (六)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需统一按A4纸格式打印,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书写,字迹清楚,如有涂改须在涂改处加盖公章。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是学生在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请学生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并郑重承诺所填内容属实。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需向学校或生源地经办银行提交申请人书面承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如有低保、低收入、残疾证等民政部门认定的证件或证明,请附证件或证明复印件。学校、经办银行将核实学生家庭情况,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将取消该生申请资格。

  3.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否则无效。

  三、违约的借款学生应承担什么责任?

  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违约情况严重,将影响其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其他个人消费信贷。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违约人还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校内咨询及信息发布渠道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10-68902670(政策咨询及本专科资助业务办理)

  研工部研究生奖助管理办公室:010-68903819(研究生资助业务办理)

  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奖助栏目:

  https://grad.cnu.edu.cn/jz/tzgg.htm

  首都师范大学研工部微信公众号:CNU研工部

  首都师范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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