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建筑大学招聘科研助理的通知

  根据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1.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优先;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犯罪记录;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爱岗敬业,能服从安排参与科研及管理工作,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5.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工作技能,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与沟通能力和处理办公室基本事务的能力;

  6.熟悉科研课题组相关情况者优先;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职责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具体招聘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

  三、岗位性质

  科研助理为劳务派遣人员。拟聘人选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科研团队具体负责考勤、培训、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薪资待遇

  1.科研助理薪酬标准参照《北京建筑大学非在编人员工资待遇实施细则》,具体薪金由科研团队与拟聘人员面议,劳务派遣公司统一为科研助理缴纳养老、工伤、失业、医疗(含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科研助理的用工成本,包括支付给个人的名义工资,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工伤、失业、医疗(含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全部由科研助理所在科研团队的项目经费支付;

  3.拟聘人员就业后工龄与科研助理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五、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北京建筑大学科研助理报名表(附件1)、个人简历发至相关科研团队电子邮箱,邮件名称及格式要求:应聘——姓名——专业。科研团队联系方式详见科研助理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2)。

  附件2:科研助理岗位需求一览表

  附件1:北京建筑大学科研助理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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