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美育课程专项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推动和加强学校美育育人功能,提高研究生的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我校于2021年10月立项资助了8项研究生美育课程专项建设项目,目前建设期满,现开展该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请相关学院主管院长安排好此项工作,及时通知各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结题验收。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组织形式

  此次验收由研究生院组织,各相关学院具体负责,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准备并于2022年9月16日前提交相关结题验收材料到所在学院,要求论证严密,材料完整。各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验收材料后,所在学科、学院严格对照项目任务书中的考核指标审核并签署验收意见,汇总后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研究生院组织进行整体验收。

  2.成果要求

  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成果要求具有可考核性,应认真对照项目立项通知、申报表以及任务书中的清单逐条填写,在发表的教改论文或相关成果中须注明“本研究受北京林业大学2021年研究生美育课程专项建设项目资助(资助编号:XXX)”字样。

  3. 提交材料

  请各相关单位将各项目结题验收材料于2022年9月21日前提交到主楼214,提交材料包括:

  ①结题报告(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一式3份);

  ②主要成果,包括投稿论文、录用函和稿样、正式发表论文(含封皮、目录及内容复印件)、调研报告、其他奖励等(如有,提交纸质材料各一式1份)

  ③结题验收电子材料(包括结题报告、体现“课程美育”的知识点与育人环节的课程教学大纲、体现“课程美育”新特点的教案、课程考核评价的方法机制建设情况、典型教学案例、“课程美育”教学改革建设报告、或撰写论文、投稿论文、稿件录用函和稿样、发表论文、奖励等项目成果);

  ④学院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请相关学院认真组织验收工作,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本通知、项目申报书和任务书中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对已开展的有关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保证结题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4.其他说明

  如对照项目建设任务尚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可申请延期结题1次。项目延期期间未验收的或验收不通过的,研究生院不再受理和支持其他类型的研究生课程项目建设、教改研究或研究生教学评奖评优等方面的申报。

  培养办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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