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关于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各研究生:

  根据当下新冠疫情形势,结合我校教学日历安排,为切实落实好校园疫情管控,保证研究生课程教学平稳运行,研究生院将对研究生课程教学过程加强管理,保证教学水准。现对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对教学形式要求

  学生返校前,采取线上教学方式。研究生授课教师原则上应按照教学日历于开课前符合到校要求,并按照教学安排如期到教室上课。

  学生返校后,根据疫情情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方式。线下授课过程中,授课教师除做好自身防护外,应提醒到场的学生做好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在教室容量允许的情况下应保持适当的间隔距离,分散就坐。

  所有理论课应同时做好线上授课的准备,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切换、无缝衔接。授课教师应提前告知学生线上教学方案,加强管理,保证教学平稳运行。

  对于实验实操类等确需线下授课的课程,可调整到学生全部到校后线下教学;在校外进行的实践、实验类教学内容,原则上应进行教学计划安排调整,转至校内,可分批、错峰进行。

  二、对授课教师要求

  研究生课程的课堂教学实行授课教师负责制,授课教师应对课堂秩序、课堂纪律、教学内容和教学质量负责。

  (一)教学秩序

  授课教师应品行端正、教学严谨,按时上下课,严格遵守学校教学管理制度,规范课堂纪律,检查学生出勤,维护课堂秩序。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教学工作,如有课程调整需按照《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师调课、停课管理规定(试行)》(研函〔2019〕83号)要求申请并获批。

  (二)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内容应按照教学计划合理安排,目标明确,做好课程思政;教学内容应概念准确、与时俱进、难度适宜;授课教师在课堂上应做到精神饱满、备课充分、思路清晰、表达清楚;授课教师要关注学生听课情况,重视教学效果的信息反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讲授进度与讲授方法,从而提高研究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

  (三)教学材料

  授课教师在授课前应积极做好充分的课程准备,认真编写课程教学大纲、课件等教学文件并妥善保存,必要时应配合学校督导组备查。

  1.教学大纲

  课程教学大纲应依据本学科培养方案总体要求,结合学科发展趋势,认真设计课程的教学目的、教学内容以及各环节教学安排。教学大纲应避免千篇一律,也应避免多年不变,更应避免硕博不变。各学科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均须制定课程教学大纲,没有教学大纲的课程不能开课。

  2.课件

  讲课课件的编写应脉络清晰,对课程教学设计有一定创新点。课件应做到页面简洁,内容简洁精要,同时课件也应具有一定针对性和创造性,不可照搬照抄。

  3.线上授课平台

  线上授课教师需提前熟悉并熟练操作线上教学平台和线上课程直播及录制等操作流程。优先选用延河课堂、乐学平台,同时也可根据教学性质、学生容量等选用学堂在线(雨课堂)、融优学堂、智慧树、爱课程、腾讯会议等多种形式的线上教学平台进行授课。授课形式变更后,应及时向教学运行与考务中心备案。

  三、对研究生要求

  研究生无论线上、线下教学,应依照学校上课时间表按时上、下课,不准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事先请假;未请假不参加教学活动累计达到一定学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因疫情无法到校上课的研究生应主动提前与学院、授课教师取得联系并报备,根据授课教师的要求,通过延河课堂、乐学平台、腾讯视频等多种方式展开线上听课。

  对于留学研究生的课程全部采取线上教学方式。

  所有研究生上课时应专心听讲,遵守课堂纪律,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课堂上应尊敬老师,讲究文明礼貌,不随便讲话、谈笑,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四、对各培养单位要求

  各培养单位应做到责任到位、宣传到位、督查到位。

  (一)教学引导工作

  各单位应积极主动做好教学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本学院教风学风建设,充分发挥授课教师在加强课堂教学规范和课堂教学纪律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二)教学督查工作

  各单位应及时了解本单位开课课程教学情况,认真做好本单位的教学活动安排,对违反课堂教学纪律的老师和研究生要有针对性进行思想教育,对出现严重教学事故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经教育仍无改正的师生,应及时上报研究生院,不得隐瞒和包庇。

  五、教学秩序检查和质量督导

  自9月5日起,学校将全面开展研究生课程教学秩序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授课教师和选课学生到课情况、课堂秩序、教学内容及效果等;同时,校院两级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将深入研究生课堂(包括线上)进行课程质量的随机检查和督导,主要内容包括:教学秩序、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

  针对检查和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学校将严格依照《北京理工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修订)》(北理工发〔2020〕19 号)、《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工作细则》(研函〔2018〕161号)等文件要求进行处理,并与年底基层单位KPI绩效考核挂钩;对于教学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优秀课程和优秀授课教师,将在精品课程建设和教学名师选拔中给予优先考虑和推荐。

  课程教学是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请各培养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管理,严格要求,提前通知所有任课教师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授课准备,对课程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总结、挖掘优秀典型、做好示范引领,有效保障疫情期间研究生课程教学成效,促进我校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研究生院

  2022年8月24日

上一篇:关于征集“北京理工大学人才培养改革论文”的通知

下一篇:北京理工大学关于2022-2023学年研究生在学期间成绩转换的通知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在线报名

错误提示
立即提交
提交成功弹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