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关于组织学生申请2022年上半年学生海外交流学习资助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安徽大学学生海外交流学习资助管理办法(修订)》(校政〔2021〕62号,以下简称《办法》),学校将启动2022年上半年学生海外交流学习资助工作,请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请。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安徽大学学籍的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含在校生、当年毕业生,不含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且符合《办法》所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

  二、资助类别与标准

  (一)一类资助:在校生赴海外交流学习资助

  资助标准如下:

  赴中国港澳台地区参加自费项目的学生,资助标准为3000元/生;参加免学费项目学生,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

  参加国际组织在线远程实习的学生,资助标准为5000元/生。

  赴海外交流学习、实习实践(或其他以专业学习、学术研究为主的项目)时长须超过3个月(含3个月)。

  (二)二类资助:毕业生赴海外攻读学位资助

  (注:本次暂不受理2022届毕业生二类资助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提前了解政策并准备相关材料,待2022下半年完成海外高校入学手续后再行申请。)

  我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赴全球排名前100名以内的学校攻读硕士学位的,学校一次性资助每人10000元;攻读博士学位的,学校一次性资助每人20000元。

  我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放弃推免资格,并于毕业当年赴海外高水平高校攻读硕士学位的,学校一次性资助30000元。

  学校及专业全球排名依据《办法》第二章 第七条。

  (三)三类资助:在校生参加出国类外语水平考试资助

  1.凡语言成绩达到雅思6.5分或托福89分者(雅思单项不低于6.0),(英语专业雅思7分或托福100分),可凭成绩单原件和票据报销一次考试费用。

  2.达到德、法、西、俄语欧洲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级,日语N2级(日语专业N1级),韩语TOPIK4级者,可凭成绩单原件和票据报销一次考试费用。

  3.学生在读期间,每个语种限报一次考试费用。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自即日起至2022年5月27日收取学生如下材料:

  (一)一类资助

  1.《安徽大学学生海外交流学习资助申请表》;2.项目学业成绩单、研究报告或项目总结等。 

  (二)二类资助

  1.《安徽大学学生海外交流学习资助申请表》(目前在海外学习学生可提交电子签名版申请表);2.在我校学习期间成绩单原件;3.海外院校录取通知书;4.注册证明等入学证明文件。 

  (三)三类资助

  1.《安徽大学学生海外交流学习资助申请表》;2.语言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学校资助审核小组核查无误后,原件将统一返还给学生);3.考试费发票(发票抬头为考生姓名)。

  四、评审程序

  (一)学院初审:各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学院主要负责人在《安徽大学学生海外交流学习资助申请表》签署意见,并将初审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名单可参考模板。

  公示无异议后,请各学院外事秘书将学生申请材料、网站公示截图及公示名单打印并盖学院公章后,于2022年6月8日前统一提交至安徽大学学生海外交流学习资助审核小组,审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磬苑校区行政楼A616办公室)。

  (二)审核小组复审:审核小组根据年度资助计划综合评定学生资助情况,并确定建议资助额度。

  (三)学校审批:审核小组将评审结果上报学校决策会议审议,审议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资助款项将统一发放。

  五、补充说明

  (一)各项资助工作严格依据管理办法执行,资助结果接受学校纪委、审计及财务等部门监管。

  (二)本次资助适用范围为2020年11月23日后学生参加的海外交流学习及相关语言考试。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安徽大学学生海外交流学习资助审核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杨老师,电话:0551-63861760。

  安徽大学学生海外交流学习资助审核小组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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